|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398-9-/2021-042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2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招聘】昌宁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昌宁县公安局辅警岗位18个,其中勤务辅警14个,文职辅警4个,具体部门参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招录的不超过30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月计算)。

(四)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无色弱、无传染病、无心脑血管等特殊和慢性疾病,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文职辅警可放宽到3.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6米。

(五)勤务辅警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复退军人、特需技能人才可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4月28日-5月8日)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5月8日17时。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设置,结合个人专长和条件,选择适合岗位报名,1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限。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在县公安局7楼辅警办,报考人员携带大一寸正规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相关资质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根据《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确定的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加分条件审查。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公开招聘及程序

1.笔试(在县公安局实施)

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笔试。报考县公安局岗位的以《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知识》等相关内容为主,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不指定教材、不设培训班。

2.体能测试(在县体育场实施)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按各个年龄段计分标准计算成绩。

测试内容:

(1)男子100米、1000米跑,各占体能测试成绩50%;

(2)女子100米、800米跑,各占体能测试成绩50%。

3.面试(在县公安局实施)

组织报考核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现场宣布成绩。迟到的视为弃权。

(1)各个岗位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按1:2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

(2)各个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实际参加考试人员进入面试。

4.体检(在县中医院实施)

由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组织体检,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纳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项目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政审

由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6.办理劳动合同等事宜

按各个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分值设定

(一)岗位分值比重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项成绩,按警种、岗位需求设定分值比例计算,按各个岗位报考人员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纳入体检、政审。其中:笔试和体能测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总分值100分。

1.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2.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二)加分条件

1.警察院校毕业的加10分(以毕业证为准);

2.复退军人加10分(以退伍证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工资待遇

勤务辅警薪资:3700元/月(含五险一金);

文职辅警薪资:34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组织关系的转接

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的辅警党员,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党组织,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报名联系电话:7121736

昌宁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