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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光程


李光程,男,汉族,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

负责办公室、档案、保密、网络安全、生物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