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程,男,汉族,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
负责办公室、档案、保密、网络安全、生物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