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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240605-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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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公安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

为规范我单位政策文件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文件解读,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昌宁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意见》等法规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权威发布,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与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

二、组织推进

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股室中心组织做好解读工作。政策文件发布前,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预期引导,与社会公众充分有效沟通,增进社会各方对政策出台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共识。政策文件发布时,应同步组织开展解读,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和新闻传播渠道,及时公布政府权威信息和解读文稿,注重换位思考,采取切实有效的解读方法,让人民群众 “看得见” “听得懂”“信得过”。政策文件发布后,应密切跟踪舆情,针对社会公众重点关切,以及可能出现的误解误读,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解读,主动、及时、持续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三、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一) 本部门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规章。

(二)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 (其发文编号为 “昌政发”“昌政函”“昌政办发”“昌政办函”)或者冠以“经昌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等字样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力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 (其标题主要含“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

(四)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四、解读流程

政策解读应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主要对解读工作按阶段或进程作具体的部署安排,明确解读工作的时限、范围、对象、途径、内容和重点等;解读材料主要对政策文件出台背景、目的意义、政策具体内容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等进行解释说明。提请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或者拟由本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同级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在报审政策文件有关材料时,应当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时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职能部门会签。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不予办理。印发的地方政府规章,在规章草案提请政府审议前,由起草部门起草解读材料、解读方案,送法制部门补充修改完善后,由法制部门与规章草案一并报送同级政府审定。政府办公室在报送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需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则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实施。其中,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公开发布前应送同级法制部门审查。

五、解读方案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依据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方案由文件起草股室中心组织起草。解读方案主要包括解读材料提纲(目录)、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比较简单的,可在解读材料文尾说明解读途径和时间。重要、复杂的政策文件,需要长篇解读的,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提纲;需要多篇解读材料的,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目录。

六、解读材料

解读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 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二) 对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力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说明其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三)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四)若涉及办事的,根据文件内容说明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若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六)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应当全面、详尽、准确,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避免误解误读。

七、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鼓励结合实际,积极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传播渠道的作用,更多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发布,营造正面、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其中,涉及全局性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政策措施,应当以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八、解读途径

政策文件解读应当通过多样化、立体化的传播渠道开展,积极运 用 政 府 网 站、政 府 公 报、政 府 新 闻 发 布 会、政 府 热 线(“12345 ”政府热线)和政务微博、微信、 APP 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新闻传播渠道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政府网站是政策文件及其解读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不应迟于其他途径公开发布。

九、解读回应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中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政策文件及其解读信息公开发布后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积极与出台政策文件部门及舆情反映方形成互动。对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出现的政务舆情,应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必要时可连续解读,并进一步通过电话等各种方式及时回应,以防止政策文件及其解读信息因失实失真、言论不当误导公众,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解读,应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掌握民意主流,不断强化形势分析和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