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7-0115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7-01-25 |
文号 | 浏览量 |
2016年,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把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师生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信息,都依法、准确、及时公开。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一级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制定下发了《昌宁县教育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完善门户网站。在上年完成了门户网站改版的基础上,新增“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两个栏目,按规定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和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宣传推介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拓宽了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公开质量得到提高。
(三)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先后公示了县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等信息,确保教育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四)做好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阳光招生”,通过昌宁电视台、《昌宁宣传》、昌宁教育微信、教育局部门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开2016年的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招生行为。
(五)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了《昌宁县教育系统2016年紧缺专业教师公开引进招聘公告》、《保山市昌宁县2016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公告》、《2016年部分局直学校紧缺岗位教师选聘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开资格审查、拟聘人员信息等;及时发布中小学职称评审通知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认定通过名单和不予认定情况;及时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政策。对教师职称评聘、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教师调动等各类信息,也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六)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编办审核结果,在教育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审批流程等,既保证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提高办事效率,又接受社会和师生群众监督。
(七)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全县教育政策了解和理解,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的教育工作信息准确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3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4次。发布政策解读13次,
(二)网站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目录分为6个大类别,即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人事信息、行政权力、重大项目和其他栏目。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师生群众获取教育信息,全面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及时公开招生考试、新教师招聘、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培养培训、财务经费开支、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认证等内容,以及全县教育工作动态信息。二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公众媒体,及时公开教育改革、招生考试等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通过机关公开栏等公开政务、党务重要信息、人员去向、公车运行费用、各科室电话费用等,在各股室墙上公开科室工作职责,方便群众办事。四是运用昌宁教育OA办公平台,继续向全县学生家长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扩大安全信息和安全教育覆盖面,提高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部分公开项目要求不够高、内容不够齐全、发布不够及时、形式不够灵活等问题。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全面落实昌宁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方案,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明确科室和责任人的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定期跟踪监督,营造信息公开“人人须为、人人乐为”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速度。公开信息在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安全的基础上,提高信息发布速度,需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在相应的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开,做到“文件一印发、信息即发布”。
(三)健全机制。按照“法定责任必须为”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丰富形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抓好信息公开主阵地的基础上,更好地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作用,紧扣各类信息受众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信息受众面。不断提高部门公信力,努力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昌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昌宁县教育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