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7-0006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补助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自评,项目评价得分为98.8分,按照等级评价标准,该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保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市财政补助资金总额243万元,执行数243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2. 完成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完成。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满意度指标,教师满意调查为75%,未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课后服务教师均为本校教师,具有各项特长的专任教师非常少,课后延时服务的课程内容较为单一,大部分以辅导作业为主,除了专职教师外,大部分学科教师开展兴趣小组的意愿不大,观念有待转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本校办学特色。开发设置多种个性化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积极拓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服务项目,全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提供多元的成才路径和成长方式。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 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3]109 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155 号)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22]20号)文件要求,昌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市财政补助资金243万已全部拨付到学校。城区学校课后服务费每生每课时2.5元,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其他义务教育的农村学校,课后服务费每生每课时2元,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20元。2023年我县共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校118所,参加学生31627人,参加教师2551人。
2.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资金分配情况统计表。
3.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资金分配方案和发放名称。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组建评价小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经验丰富人员组建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内部培训和资料收集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评价人员安排等做出具体规定。
3.评价总结阶段
根据现场评价意见和相关调研记录,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财政预算数为243万元,已全部发放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完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参与课后服务学生人达99.1%,学生每天参加课后服务时长为2小时,2023年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艺术和科学素养明显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稳步推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对部分家长、教师及学生调查,家长和学生的满意率达100%。教师满意度达7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领导高度重视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的应用,一是建立项目实施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项目实施情况相关数据,对绩效目标完成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使绩效管理覆盖资金使用各个环节。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用绩效目标指引预算明细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市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市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市财政补助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