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7-0006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教育教体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23年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全年拨付资金91.328678万元,自评得分95.22分,自评结果“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23年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20万元,执行91.328678万元,执行率为76.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全县共组织初中、高中相关考试11次。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圆满顺利组织完成初中、高中11次相关考试。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严格按《云南省教育考试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云教发【2022】37号)文件规定,组织学生考试可收取考试报名费,其部一部分上缴上级,用于试卷制作等支出,剩余部分用于组织考试考务等相关支出。考试结束后及时发放结算考试考务等相关费用。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县共组织初中、高中相关考试11次,考生及家长对组考过程及结果满意度高。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我县严格按《云南省教育考试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及时发放结算考试考务等相关费用。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考生及家长对组考过程及结果满意度高,组织考试考务等相关人员对考务费及时发放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省级未能按时返还2023年7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2024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县级相关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县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结算考试考务等相关费用。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3年,我县存在省级未能按时返还2023年7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2024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县级相关费用的问题。我县每次考试考务费都是考后及时支付,2023年所有考试考务等相关费用都已结算,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省级还未返还2023年7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2024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县级相关费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考试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学习《云南省教育考试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加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考试组织有序,安全高效。
2023年,我县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20万元,共收到专项资金91.328678万元,其中:上缴市局41.599178万元,考试考务费等相关费用49.7295万元,执行率为76.1%。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招生考试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昌宁县2023年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20万元,执行91.328678万元,执行率为76.1%。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20万元,共收到专项资金91.328678万元,其中:上缴市局41.599178万元,考试考务费等相关费用49.7295万元。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县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结算考试考务等相关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考试考务费专项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