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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7-0006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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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自评,项目评价得分为98.2分,按照等级评价标准,该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学校22所,监测科目为德育、科学、劳动。预算资金25万,实际使用22.75万元,有效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研判和预判,监测结果是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监测三个科目,监测科目不同资金需求会有所变化,希望财政部门能按预算数足额下拨,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目为德育、科学、劳动,我县被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取的样本学校22所,其中小学14所,初中8所。有581名学生被抽取为样本学生,实际参测580人。同时抽取179名教师、班主任、校长参加了网络问卷填答。整个监测过程安全有序。预算资金为25万元,实际使用22.75万元,有效保障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组建评价小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经验丰富人员组建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内部培训和资料收集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评价人员安排等做出具体规定。

3.评价总结阶段

根据现场评价意见和相关调研记录,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财政预算数为25万元,因财政资金周转困难,项目资金支付22.75万元,导致预算未执行完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监测学校22所,监测费用为22.7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能及时有效掌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德育、科学、劳动等科目的学业水平情况,对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效保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对部分家长、教师及学生调查,对项目的实施表示认可,满意率达98%。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领导高度重视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的应用,一是建立项目实施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项目实施情况相关数据,对绩效目标完成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使绩效管理覆盖资金使用各个环节。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用绩效目标指引预算明细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