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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7-0005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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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幼儿园兴宁分园服务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幼儿园兴宁分园服务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自评,项目评价得分为91.4分,按照等级评价标准,该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市级下达的总体目标:2023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0%以上,围绕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均已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昌宁县学前教育基础薄弱、资源缺口大,发展滞后。通过不懈努力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95%。全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一是年度下达资金较晚,未全部兑付完毕,结转来年继续使用。二是村级幼儿园建设主要以改造小学富余校舍为主,仅能保证安全和卫生,办园条件大部分都不达标,玩教具和户外场地严重不足。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二孩政策效应显现,县城和城区学前教育资源日趋紧张,“入园难”问题凸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的关心和支持下,目前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普及水平仍是以后发展的重点。恳请市级考虑昌宁县学前教育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昌宁县学前教育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帮助昌宁县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紧缺问题。在今后项目施工中,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补齐学前教育短板。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 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3﹞96 号)下达我县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00万元。主要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学前教育发展补助、学前巡回支教志愿者补助,园长培训基地补助。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00万元。建设昌宁县幼儿园兴宁分园服务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188平方米,投入500.00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阶段

(1)组建评价小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经验丰富人员组建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内部培训和资料收集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评价人员安排等做出具体规定。

2.评价实施阶段

现场勘查。评价小组赴相关学校进行现场勘查,重点了解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同时了解该项目实施单位关于本项目的预算管理、平台机制管理情况。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出具现场勘查意见。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管理情况、绩效情况等进行详细分析。

3.评价总结阶段

根据现场评价意见和相关调研记录,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财政预算数为500.00万元,因财政资金周转困难,项目资金支付285.67万元,导致预算未执行完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情况分析

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该项幼儿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县教体局计划财务股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资助和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管,县教体局校建办对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指导,实行建设类项目月报制和通报制,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滞留量大的学校采用全县通报批评、约谈学校负责人、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设昌宁县幼儿园兴宁分园服务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188平方米,投入500.00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教学及业务用房建设,改善幼儿园教学条件。二是幼儿园保教质量显著提升,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城区新增幼儿学位360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科学统筹,将有限资金使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优先实施“入园难”问题突出城区建设项目,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点关爱贫困幼儿。进城务工子女“入园难”问题得到较大缓解。经问卷调查,学生家长、师生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97%。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领导高度重视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的应用,一是重视评价结果运用。2023年度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奖励以及安排下年资金的重要依据,促进2023年资金合理分配、有效使用。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将再次梳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调整不符合项目实际和不可考核的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用绩效目标指引预算明细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绩效过程管理。建立项目实施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项目实施情况相关数据,对绩效目标完成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使绩效管理覆盖资金使用各个环节。四是推进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监督。推进绩效自评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