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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7-00050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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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3.5分,自评等级为“良好”。扣分是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发放秋季学期资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216.88万元,其中:173.5万元,省级资金36.87万元,市级资金1.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21万元。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未能发放。执行113.9万元,执行率为52.52%。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中职国家助学金项目完成率100%。受资助人数覆盖率100%。因少数学生辍学转学未完成学业,中职学生学业完成率达90%。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资金拨付发放及时率51.45%。助学金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按照标准进行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家庭贫困学生覆盖率100%。该项目的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受助学生顺利完成3年学业,助力乡村振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率98%。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 招生生源减少导致9月份新入学学生较7月份毕业学生减少造成项目执行率存在偏差。

2. 因少数学生辍学转学导致学生学业完成率未达100%。

3.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未能发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胜利完成学业,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全力做招生录取及控辍保学工作,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同时不让辍学,努力提升专业吸引力,用技能留住学生,教会学生一技之长,助力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为贯彻国家鼓励更多适龄青年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助学政策,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在校学习专业技能,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同时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各项国家资助按规定得到落实; 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中职教育吸引力。

2. 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216.88万元,其中:173.5万元,省级资金36.87万元,市级资金1.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2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助学金政策的范围和对象。中职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学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专款专用、按期接受上级部门审计、监察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发生。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216.88万元,其中:173.5万元,省级资金36.87万元,市级资金1.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21万元。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未能发放。执行113.9万元,执行率为52.52%。执行率存在偏差的主要原因一是9月份新入学的新生人数较7月份毕业学生人数减少。二是少数学生转学辍学未完成学业。三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未发放。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中职国家助学金项目完成率100%。受资助人数覆盖率100%。因少数学生辍学转学未完成学业,中职学生学业完成率达90%。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未发放,资金拨付发放及时率51.45%。助学金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按照标准进行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家庭贫困学生覆盖率100%。该项目的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受助学生顺利完成3年学业,助力乡村振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率98%。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部门一方面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