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7-0004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根据《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得分85.23分,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5300000.00元,2023年决算资金支出1387076.40元,执行率26.17%,执行率得分5.23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数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进行预算,与实际需求有差异;
2.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完成项目预算支出。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按实际需求进行项目预算,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预算准确率。
2.积极配合财政资金调度,及时完成支出。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偿还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历年债务,2023年年初项目预算资金5300000.00元,2023年决算资金支出1387076.40元,执行率26.17%。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自评工作由计财股牵头,组织涉及项目股室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5300000.00元,2023年决算资金支出1387076.40元,执行率26.17%。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因项目预算时存在未决算项目,预算资金时以万元为单位估算所需资金,导致预算资金与实际需求资金有差异;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分析,为来年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可以有效加强预算编制的适用性、合理性、科学性,可以有效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水平,可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可以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化解教育历年债务专项(补助)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