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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7-00019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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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我校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全年发放资金11.77万元,补助困难儿童328人次,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2023年,我校收到上级下拨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合计11.77万元,实际发放11.77万元,实际执行率为10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校享受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人次328人,实际发放人次328人。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校于12月份兑付全年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虽然春季学期未按时间节点兑付,但整体资金都在年内得以支付。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校严格按照资金补助标准发放资助资金。分春秋两个学期进行发放,春季学期发放150元/生,秋季学期发放150元/生。

(4)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我校所有幼儿均能安心就读,全校所有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幼儿得到全覆盖,极大的解决了贫困家庭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不因得不到资助而失学。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校适龄儿童的入园问题,入园率也逐年增长。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目学校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组织确定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发放,及时报账核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全校所有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幼儿都得到补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助尽助,社会满意度高。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3年,我校享受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人次328人,截止年末实际发放328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金支付不够及时。我校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上级未及时下拨春季学期指标,春季学期资金一直到12月份才跟秋季学期资金一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 加强预算,合理做出预算,让该享受资助的学生及时得到资助资金。

2. 加强沟通汇报,争取资金早日到位。下步,我们将积极跟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各级资金尽早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发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顺利接受教育,不因贫困而失学。本年度要达到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手中。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力度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 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我校收到上级下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合计11.77万元,我校实际发放资金11.7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328人次。实际执行率为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好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会计、出纳、资助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我校收到上级下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合计11.77万元,我校实际发放资金11.7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328人次。实际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校享受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人次328人,实际发放人次328人。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校于12月份兑付全年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虽然春季学期未按时间节点兑付,但整体资金都在年内得以支付。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校严格按照资金补助标准发放资助资金。分春秋两个学期进行发放,春季学期发放150元/生,秋季学期发放150元/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我校所有幼儿均能安心就读,全校所有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幼儿得到全覆盖,极大的解决了贫困家庭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不因得不到资助而失学。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校适龄儿童的入园问题,入园率也逐年增长。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各项目学校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组织确定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发放,及时报账核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全校所有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幼儿都得到补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助尽助,社会满意度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校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23年春季学期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