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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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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我校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0.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1万元,省级资金4.35万元,县级资金0万元,拨付使用6.84万元,预算执行率65.39%。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3年,我校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分配名额预算2人,实际招募分配名额2人。

②质量指标:岗前培训率≥90%,实际100%。

③时效指标: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为100%。

④成本指标: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上级补助标准4167元/人.月,实际补助标准4167元/人.月。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为100%。

②可持续影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流失率年初目标≤20%,实际为0。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政策满意度、服务单位满意度均大于年度指标值≥90%。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三支一扶人员2023年12月份上级补助部分于2024年年初发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积极沟通,及时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的各项补助。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主要是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该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为学校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为学校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2.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0.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1万元,省级资金4.35万元,县级资金0万元,拨付使用6.84万元,预算执行率65.39%。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好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会计、出纳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认真分析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拨付、使用和效益等相关情况,与三支一扶人员沟通交流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0.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1万元,省级资金4.35万元,县级资金0万元,拨付使用6.84万元(中央资金3.89万元、省级资金2.95万元),预算执行率65.39%。

执行率低一方面是2023年12月工资未发放,另一方面下达指标包含以前年度指标结余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3年,我校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分配名额预算1人,实际招募分配名额2人。

②质量指标:岗前培训率≥90%,实际100%。

③时效指标: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为100%。

④成本指标: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上级补助标准4167元/人.月,实际补助标准4167元/人.月。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为100%。

②可持续影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流失率年初目标≤20%,实际为0。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政策满意度、服务单位满意度均大于年度指标值≥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了本部门后续补助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了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