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15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我园共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47万元,年初设定预期目标100分,全年实际完成情况93.1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我园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47万元,其中上级下达10.2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25万元;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0.47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园发放的补助资金惠及所有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率达100%。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园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47万元,发放10.47万元,资金发放及时率、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都为100%。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300元/生·年,实际完成值300元/生·年。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使需要资助的家庭确实得到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园将继续积极与教体局、财政局沟通,及时支付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资金文件,结合《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文件要求,我园对符合补助对象的幼儿按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每生每学期150元。2023年,我园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47万元,其中上级下达10.2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25万元;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0.47万元,执行率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为确保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学校财务室牵头,园领导、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等参与,成立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享受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的幼儿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否优先满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幼儿,不符合补助标准的学生是否给予发放,确保需要资助的幼儿得到资助。二是结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本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由财务室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及时上报。
3.分析评价。我园对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后,学校出纳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发放,使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银行卡中。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使需要资助的家庭确实得到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园预算支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5.87万元,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0.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5.97%。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得分13.19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方面,我园2023年发放的补助资金惠及所有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率达100%。时效指标方面,2023年我园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47万元,其中上级下达10.2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25万元,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0.47万元,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补助资金及时兑付率100%。成本指标方面,2023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300元/生·年,实际完成值300元/生·年。产出指标自评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100%。效益指标自评得分2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使需要资助的家庭确实得到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我园将继续积极与教体局、财政局沟通,及时支付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度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度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度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