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15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第二幼儿园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全年预算336.2万元,按照业务实际支付278.53万元,自评得分96.5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我园部门预算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合计336.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78.5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82.8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园共支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278.53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学校零星改造、设施设备购置、邮电费、教师培训费支出。我园2023年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为幼儿园保教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资金到位率为100%。
(3)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设施设备采购、校舍维修维护、日常运转经费等,稳定园内人员,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4)社会效益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劳务费,促进了就业。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很有成效,能够为在园幼儿提高更加优质的保教工作。
2.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由于资金调度困难,项目实际执行率为82.8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未能有效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及时调度资金,严格按规定拨付使用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资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我园共支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278.53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学校零星改造、设施设备购置、邮电费、教师培训费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园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园长为副组长的绩效自评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性。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园部门预算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合计336.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78.5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82.8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园部门预算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合计336.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78.5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82.85%。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当年到位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设施设备采购、校舍维修维护、日常运转经费等,稳定园内人员,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社会效益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劳务费,促进了就业。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很有成效,能够为在园幼儿提高更加优质的保教工作。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