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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6-00150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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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第二幼儿园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全年预算336.2万元,按照业务实际支付278.53万元,自评得分96.5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我园部门预算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合计336.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78.5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82.8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园共支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278.53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学校零星改造、设施设备购置、邮电费、教师培训费支出。我园2023年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为幼儿园保教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资金到位率为100%。

(3)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设施设备采购、校舍维修维护、日常运转经费等,稳定园内人员,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4)社会效益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劳务费,促进了就业。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很有成效,能够为在园幼儿提高更加优质的保教工作。

2.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由于资金调度困难,项目实际执行率为82.8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未能有效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及时调度资金,严格按规定拨付使用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资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我园共支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278.53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学校零星改造、设施设备购置、邮电费、教师培训费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园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园长为副组长的绩效自评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性。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园部门预算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合计336.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78.5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82.8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园部门预算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合计336.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78.5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82.85%。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当年到位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设施设备采购、校舍维修维护、日常运转经费等,稳定园内人员,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社会效益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劳务费,促进了就业。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很有成效,能够为在园幼儿提高更加优质的保教工作。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