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6-00139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3年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穆建兴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3年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穆建兴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3年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项目(穆建兴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数为3万元,年度执行数为3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已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建议工作室主持人多采取培训会议、论文评选等方式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培训学习。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好的工作项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常年性的工作任务确定补助学校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保政教发〔2018〕69号)要求,成立了穆建兴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为平台,组织学员交流学习,外出培训,相互切磋,增进了友谊,学到了知识,启发了思想,开阔了眼界。各学校都能在兄弟学校所开展的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找到亮点和特色,达成学员之间所开展工作的融合与互补。

2. 项目资金情况。

收到下拨县级经费3万元,全部用于工作室建设和开展活动。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每年进行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 号)精神,按照《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穆建兴名师工作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围绕项目目标,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穆建兴名师工作室项目经费3万元全部用于工作室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2023年已执行完毕。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项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数为3万元,年度执行数为3万元,已完成;申报绩效目标为组织培训>=2次,实际完成数为2次。

质量指标:培训人员合格率100%,已完成;培训出勤率100%,已完成。

时效指标:2023年完成工作室计划,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不直接产生经济价值,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以工作室为平台,各学员交流学习,外出培训,相互切磋,增进了友谊,学到了知识,启发了思想,开阔了眼界。各学校都能在兄弟学校所开展的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找到亮点和特色,达成学员之间所开展工作的融合与互补,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作室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及教科所的领导下,各成员紧密联系各自学校的实际展开反思,以各自的教学实践为主线,边学习边梳理,使自己的执教能力得到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也推进了学校工作,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工作室按照教学质量、教研教改、校园文化的年度重点开展学习和交流,在每一年的目标达成中,坊员所在学校教育质量稳中有升,管理实效明显,社会评价良好,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今年项目完成及时,项目效果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项目绩效目标的实施。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