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12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经自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78.33分,自评结果为“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总额26.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95万元,省级资金7.61万元,市级资金0.27万元,县级资金1.0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9.35万元。拨付使用资金13.42万元,预算执行率36.6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3年,应补助人数160人,实际补助人数160人。
②质量指标:补助人数占在校特殊学生的100%,实际占比为100%。
③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执行率100%,实际执行率为36.67%。
④成本指标:初中阶段1250元/生.年,小学阶段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初中阶段625元/生.年,小学阶段500元/生.年。实际补助标准为初中阶段1250元/生.年,小学阶段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初中阶段625元/生.年,小学阶段500元/生.年。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减轻了学生及家庭经济负担。
②社会效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增强了社会、家长对于学校教育工作的认可度,严控学生辍学率。
③生态效益指标:办生态教育。
④可持续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补助的年限为小学阶段6年、初中3年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免费。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均大于年度指标值≥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执行率100%,实际执行率为36.67%。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未发放。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预算执行率偏差过大。
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未发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好的工作项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常年性的工作任务确定补助学校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初中阶段1250元/生.年,小学阶段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初中阶段625元/生.年,小学阶段500元/生.年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难、入学难问题,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和谐、均衡发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真实反映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校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责任科室,认真统计分析补助经费拨付、使用和效益等相关情况,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总额26.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95万元,省级资金7.61万元,市级资金0.27万元,县级资金1.0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9.35万元。拨付使用资金13.42万元,预算执行率36.67%。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未发放。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3年,应补助人数160人,实际补助人数160人。
②质量指标:补助人数占在校特殊学生的100%,实际占比为100%。
③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执行率100%,实际执行率为36.67%。
④成本指标:初中阶段1250元/生.年,小学阶段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初中阶段625元/生.年,小学阶段500元/生.年。实际补助标准为初中阶段1250元/生.年,小学阶段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初中阶段625元/生.年,小学阶段500元/生.年。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减轻了学生及家庭经济负担。
②社会效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增强了社会、家长对于学校教育工作的认可度,严控学生辍学率。
③生态效益指标:办生态教育。
④可持续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补助的年限为小学阶段6年、初中3年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免费。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均大于年度指标值≥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执行率100%,实际执行率为36.67%。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未发放。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本部门后续补助资金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特殊教育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