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9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预算金额94.1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2.82万元,上级资金91.33万元。本年度发放94.1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2.82万元,上级资金91.33万元,执行率为10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昌宁县第二中学共发放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94.15万元,惠及学生1883人次。所有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校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年度与学年不一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可能延续到次年年初发放,增加预算工作量。
资助资金直接兑付到学生个人,学生账号收集困难,多次核对仍然存在户名或账号错误,发放失败后退库手续繁杂。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校利用学校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到100%,充分保障了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就学,帮助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我校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能得到该项资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自然年度与学年不一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可能延续到次年年初发放,增加预算工作量。
资助资金直接兑付到学生个人,学生账号收集困难,多次核对仍然存在户名或账号错误,发放失败后退库手续繁杂。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建议秋季学期资助资金发放尽量在年底之前完成。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上学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每一个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确保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上学。
2. 项目资金情况。
昌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预算金额94.1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2.82万元,上级资金91.33万元。本年度发放94.1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2.82万元,上级资金91.33万元,执行率为100%。
财政局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后,我校为确保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都能享受免学费政策,实现“不漏一人、应助尽助”。昌宁县第二中学学生资助工作业务人员及时利用学籍系统数据到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确认。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现给受助学生,该项资助资金我校按照学期进行发放,2023年,昌宁县第二中学共发放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94.15万元,惠及学生1883人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第二中学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财务室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昌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预算金额94.1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2.82万元,上级资金91.33万元。本年度发放94.1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2.82万元,上级资金91.33万元,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昌宁县第二中学共发放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94.15万元,惠及学生1883人次。所有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时效指标方面,高中助学金资金发放及时率、审核确认及时率、政策宣传及时率90%。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5分。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充分保障了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就学,帮助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8分。
(五)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