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9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名师工作室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我校名师工作室经费全年预算3.00万元,按照业务实际支付3.00万元,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我校收到上级安排的名师工作室经费合计3.00万元,实际支付资金3.00万元,实际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校共支付工作室经费6万元,用于工作室办公室装饰改造、设备购置和教师教研用书、办公用品购置。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校严格按照工作室活动资金需求对物资进行采购、活动室装饰,保证工作室活动正常开展。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校按照上级要求对名师工作室经费进行预算,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支付相关资金。
(4)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全部用于打造工作室和开展各项活动,提升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全部用于工作室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对于提升教师教学质量有很大成效。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很有成效,能够为我校学生提高更加优质的教学工作。
2.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按照上级要求预算项目,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为提升校内教师教学质量,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我校共支付3.00万元,全部用于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第二中学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财务室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校收到名师工作室经费3.00万元,已于2023年按照实际支出金额支付3.00万元。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保障名师工作室活动正常开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培养了教育教学能力强的人,为校内高质量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有力基础。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工作室成员参与共同学习、教研的方式不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以更加专业、创新的教学方式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为家长、学生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工作。
(五)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学校一方面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