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6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营养改善计划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5.24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328.1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250.04万元,执行率为76.19%。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2114人,实际补助2114人,秋季学期应补助2125人,实际补助2125人,所有学生均得到补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预算资金169.47万元,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78.13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78.13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 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于2023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22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的兑付。
2. 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3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兑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度营养餐资金仍有78.13万元未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严格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结合在校生情况,抓实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对农村孩子的关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3. 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169.4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供餐,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提供早餐或午餐,内容包括蛋、肉、蔬菜等。企业供餐提供课间餐,内容为牛奶,牛奶和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投标,补助资金据实结算,供餐结束后兑付给供餐企业。2023年我校应兑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69.4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兑付了上年结余资金158.77万元,2023年下达资金169.47万元,本年兑付91.27万元,78.13万元未兑付。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校收到上级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69.4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实际兑付营养改善计划250.04万元。兑付2022年结余资金158.77万元,2023年下达资金169.47万元,本年兑付91.27万元,78.13万元未兑付。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23年,全校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2114人,实际补助2114人,秋季学期应补助2125人,实际补助2125人,达到应享受均得到享受。质量指标方面,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时效指标方面,2023年度,预算资金174.89万元,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32.5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满意度和家长满意度均达到100%,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了资助资金,于2023年完成了2022年资助资金兑付。下一步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及时兑付2023年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doc】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doc】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