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6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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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我校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2.0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总额50.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46万元,省级资金8.6万元,市级资金0.3万元,县级资金1.22万元,拨付使用40.58万元,预算执行率80.23%。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40分,自评得分38分。
(1)数量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义教阶段寄宿生应补助人数1785人,实际补助人数1785人。
(2)质量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8分。全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范围为所有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比例占在校生的53.26%;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8%,未完成年度指标值≧10%,扣2分。
(3)时效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8分。2023年全年补助资金50.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58万元,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为80.23%。
(4)成本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寄宿生公用经费200元/生.年,实际下达200元/生.年。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2021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0%。2023年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补助政策知晓度为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2023年义务教育免费年限为小学阶段6年、初中3年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免费。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学生满意度:分值10分,经测评,学生满意度为99.1%,大于年度指标值≧95%,自评得分10分;家长满意度:分值10分,经测评,家长满意度为98.5%,大于年度指标值≧95%,自评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指标值≧10%,全年实际完成值8%。和“资金支付率为80.23%”。
1. “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未完成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公用经费未得到按进度支出,各项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培训进行,培训减少,培训成本降低。全年资金预算数50.58万元,实际已支付40.58万元,执行率为80.23%。
2. 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师资培训,积极争取使用资金,力争完成培训指标,提高培训质量,按质按量完成绩效目标。二是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及时调度资金,按规定拨付使用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388号)、《保山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措施及规定,制定了《昌宁县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昌教体发〔2019〕42号),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政策培训、大力提升使用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民主理财、实行校务和财务公开。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2.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我校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1785人。2023年拨付使用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40.58万元,全部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真实反映我校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校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认真分析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和效益等相关情况,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障,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为教育脱贫和乡村振兴提供了保障。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2.0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具体情况为: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40分,自评得分38分。
(1)数量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义教阶段寄宿生应补助人数1785人,实际补助人数1785人。
(2)质量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8分。全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范围为所有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比例占在校生的53.26%;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8%,未完成年度指标值≧10%,扣2分。
(3)时效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4分。2023年全年补助资金50.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58万元,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为80.23%。
(4)成本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4分。寄宿生公用经费300元/生.年,实际下达300元/生.年。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2021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0%。2023年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补助政策知晓度为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2023年义务教育免费年限为小学阶段6年、初中3年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免费。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学生满意度:分值10分,经测评,学生满意度为99.1%,大于年度指标值≧95%,自评得分10分;家长满意度:分值10分,经测评,家长满意度为98.5%,大于年度指标值≧95%,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了本部门后续补助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了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doc】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doc】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