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5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乡村教师综合奖励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我校2023年乡村教师综合奖励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2023年,我校外部电力修缮项目已完工并进行验收结算,完成率达到100%。二是质量指标:本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发生率达0%。三是时效指标:2023年度,我校按计划完成外部电力修缮项目。四是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控成本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推动了本地经济发展,创造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推动我校教育发展,配套设施使用率高达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全年实际完成值100%,社会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具有滞后性。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校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及时兑付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外部电力修缮完成后,解决了我校外电接入问题,保证校园内部安全用电,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学。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基建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校2023年乡村教师综合奖励补助资金预算金额193.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99.33万元,执行率为51.47%。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2023年,我校外部电力修缮项目已完工并进行验收结算,完成率达到100%。二是质量指标:本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发生率达0%。三是时效指标:2023年度,我校按计划完成外部电力修缮项目。四是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控成本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推动了本地经济发展,创造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推动我校教育发展,配套设施使用率高达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全年实际完成值100%,社会满意度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校无此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乡村教师综合奖励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乡村教师综合奖励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乡村教师综合奖励补助资金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