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5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73.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18万元,省级资金33.73万元,市级资金0.005元。拨付使用173.10万元,预算执行率99.6%。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3年,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2161人,实际补助人数2161人。
②质量指标: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比例,覆盖比率为100%。
③成本指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标准小学人均补助标准为720元/生.年,实际小学人均补助标准为720元/生.年。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
②可持续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免费。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均大于年度指标值≥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未按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沟通汇报,争取资金及时得到支付。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2.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我校共有2161名学生享受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小学720元/生.年的标准下达资金,资金已经全部下达。2023年度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73.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18万元,省级资金33.73万元,市级资金0.005元。拨付使用173.10万元,预算执行率99.6%。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责任股室、到校,认真统计分析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拨付、使用和效益等相关情况,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校共有2161名学生享受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小学720元/生.年的标准下达资金,资金已经全部下达。2023年度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73.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18万元,省级资金33.73万元,市级资金0.005元。拨付使用173.10万元,预算执行率99.6%。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3年,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2161人,实际补助人数2161人。
②质量指标: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比例,覆盖比率为100%。
③成本指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标准小学人均补助标准为720元/生.年,实际小学人均补助标准为720元/生.年。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
②可持续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免费。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均大于年度指标值≥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本部门后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