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4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财政资金总额17.9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拨付使用17.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困难学生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项目的实施,为普惠性幼儿园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障,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运转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的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在2023年才完成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确保学前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2.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财政资金总额17.9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主要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该项目属于常年性和延续性项目,年度内取得了明显效果,从根本上保证了适龄儿童教育入学起点的公平公正。项目的实施,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障,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运转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真实反映我校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校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科室、到人,认真分析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付、使用和效益等相关情况,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校普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财政资金总额17.9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拨付使用17.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应补助园数1个,实际补助园数1个。
②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资金及时下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为100%,实现了全覆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幼儿家长及学校满意度大于年度指标值≥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针对学校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本校后续惠性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