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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6-00030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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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80分,评价结果为“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2023年我校共有高层次人才2人,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昌宁县第一中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实际支出2.6771万元,支付率13.3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昌宁县第一中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李光俊、袁中华2人名师工作室培训费支出,每人10万元/年。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下达项目资金情况,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将20万元资金用于名师工作室费用支出,总体完成情况优。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13.39%。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弘扬了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学校开展青蓝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收益人、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支出进度不足。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积极协调,尽快支出。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规定,给予我校名师入选人员专项培养经费,培养期五年,每人每年10万元,用于指导本学科(领域)科研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成果转化率达95%以上。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省委组织部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绩效目标表,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年度财政预算数2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2.6771万元,预算执行率13.3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下达项目资金情况,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将项目资金用于我校名师入选人员专项培养经费。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3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弘扬了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带动学校开展青蓝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收益人或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高,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