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3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80分,评价结果为“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2023年我校共有高层次人才2人,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昌宁县第一中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实际支出2.6771万元,支付率13.3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昌宁县第一中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李光俊、袁中华2人名师工作室培训费支出,每人10万元/年。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下达项目资金情况,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将20万元资金用于名师工作室费用支出,总体完成情况优。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13.39%。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弘扬了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学校开展青蓝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收益人、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支出进度不足。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积极协调,尽快支出。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规定,给予我校名师入选人员专项培养经费,培养期五年,每人每年10万元,用于指导本学科(领域)科研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成果转化率达95%以上。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省委组织部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绩效目标表,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年度财政预算数2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2.6771万元,预算执行率13.3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下达项目资金情况,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将项目资金用于我校名师入选人员专项培养经费。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3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弘扬了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带动学校开展青蓝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收益人或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高,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