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2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预算金额79.2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34.647万元,上级资金44.603万元。本年实际发放79.2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34.647万元,上级资金44.603万元。执行率为10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该项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资助负责人及时与乡村振兴局沟通对接,核对学生信息,精准确定资助对象,所有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的学生均能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待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校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就学,帮助“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让“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自然年度与学年不一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可能延续到次年年初发放,增加预算工作量。
资助资金直接兑付到学生个人,学生账号收集困难,多次核对仍然存在户名或账号错误,发放失败后退库手续繁杂。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建议秋季学期资助资金发放尽量在年底之前完成。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推动乡村振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对普通高中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 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我校应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9.2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34.647万元,上级资金44.603万元。实际发放79.25,其中本级资金34.647万元,上级资金44.603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第一中学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财务室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校预算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79.2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34.647万元,上级资金44.603万元。全年实际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9.2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34.647万元,上级资金44.603万元,惠及学生634人次,预算执行率达100%。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我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该项学生资助政策,我校及时与乡村振兴局沟通对接,核对学生信息,精准确定资助对象,所有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的学生均能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质量指标方面,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产出指标自评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校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7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下一步昌宁县第一中学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