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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6-0002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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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我校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89.49万元,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2023年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2023年我校共收到专项工作补助经费89.49万元,全年共支付89.49万元,执行率为10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临聘教师工资以及学前教育阶段教材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临聘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临聘教师工资以及学前教育阶段教材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2023年共收到专项工作补助经费89.49万元,全年共支付89.49万元,均为县级资金。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临聘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财务处、党政办公室、总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方式开展自评,结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校共收到专项工作补助经费89.49万元,全年共支付89.49万元,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临聘教师应补助人数20人,实际完成值20人。时效指标方面,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成本指标方面,临聘教师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2500元/人·月,实际完成值2500元/人·月。产出指标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方面,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经济效益指标方面,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效益指标自评得分2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临聘教师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95%;学校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95%。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