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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6-00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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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项目)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我校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33万元,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8.54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2023年我校共收到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5.75万元,全年共支付5.33万元,执行率为92.7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主要发放给三支一扶人员,保障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生活,该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为学校输送培养了青年人才,优化了学校人才队伍结构,为学校提供了专业人才,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3年我校共收到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5.75万元,全年共支付5.33万元,执行率为92.70%,资金未全部支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补助及考核工资虽然在2023年内发放,但发放不及时。应该在2023年3月发放的安家补助,6月才发放,2023年考核奖11月份才发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积极与财政对接沟通,今后按时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的各项补助。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主要发放给三支一扶人员,保障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生活。2023年共收到上级下达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5.75万元,全年共支付5.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7万元、省级资金1.16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为学校输送培养了青年人才,优化了学校人才队伍结构,为学校提供了专业人才,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财务处、党政办公室、总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方式开展自评,结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校共收到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5.75万元,全年共支付5.33万元,执行率为92.7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招募分配名额1人,实际完成值1人。质量指标方面,岗前培训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100%。时效指标方面,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成本指标方面,上级补助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4167元/人·月,实际完成值4167元/人·月。产出指标自评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方面,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流失率小于等于20%,实际完成值为0。效益指标自评得分2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政策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95%;服务单位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95%。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评价结果为2023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下一步我校将积极与财政对接沟通,今后按时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的各项补助。其次,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补助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