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6-00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研究制定并实施全镇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接受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负责全镇基础教育学校党建、校建、人事、财务、安全、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招生、学籍、后勤、档案(图书资料)等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为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二级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导处、教科研训处、总务处、安全办。

3.人员情况: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21人,与上年对比增加19人,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机构改革,原鸡飞初级中学并入鸡飞镇中心学校,人数增加32人;二是本年度退休4人;三是本年度调出10人;四是本年度调入1人。2023年末退休人员58人,与上年对比增加11人,原因一是2023年机构合并,原鸡飞初级中学并入鸡飞镇中心学校,导致本年末退休人员数比上年增加;二是本年新增退休人员3人。2023年末学生人数1173人,与上年对比增加383人,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原鸡飞初级中学并入鸡飞镇中心学校,导致本年末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

4.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完善学校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巩固提升义教均衡发展工作。

(2)注重德育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纪律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和安全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夯实教学常规。搭建教研平台,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执教水平。

(4)完善后勤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各项开支精打细算,做到规范、清晰、透明。学校后勤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1.落实常规管理,规范教学教研行为:完善常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激励人、用制度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抓好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学生;按教学计划开全、开足课时,优化教学各个环节,稳定教学秩序,创建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2.加强教职工管理,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建立校本教研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优化教学过程,规范教师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常规工作,严格进行教学过程检查。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国培等各项培训任务;认真开展教职工考核、聘用及岗位设置工作,及时准确地执行教职工工资的有关标准,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明确后勤与财务工作,提供优质教学服务: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后勤为教学第一线服务;认真做好学校经费预决算报告,管理好财务工作,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学校最需要的地方,根据预算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加强校园文化及环境建设,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总收入2549.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178.46万元,占比85.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2万元,占比8%;卫生健康支出165.11万元,占比6.47%;城乡社区支出2.24万元,占比0.09%。

本年总支出2549.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3.82万元,占比78.19%;商品和服务支出265.19万元,占比10.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49万元,占比11.12%;资本性支出7.33万元,占比0.2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编制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批复。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确认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出本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前期准备

(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财务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财务处、党政办公室、总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2)由人事财务处牵头,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要求进行自评,并附相关的支撑材料。

2. 组织实施

(1)人事财务处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2)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实施评价。在各股室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财务收支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作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分值40分,得分32分。义务教育毛入学率、百兆光纤覆盖率、财政资金预算执行3项指标全部完成,学校综合得分排名指标未完成,扣8分。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分值30分,得分30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实现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学校发展更加均衡、长效管理机制创新4项指标全部完成。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8分。基层服务对象满意率、社会服务对象满意率两项指标均未达到指标设定值,各扣1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按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完成了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工作、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等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但还有部分工作未达到年初目标任务。一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未得以全部支付;二是年初预算时未做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年末评价时未能客观地设计部门产出与效果;三是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四是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二)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得以快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小预决算差异。 二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健全完善部门财务、合同、资产、政府采购等制度,落实管理职责,促使部门实现规范、有效地管控。三是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学校编制整体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便于年末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将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年度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明确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编制时的金额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合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