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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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镇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产出指标:分值30分。
(1)数量指标:分值10分。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
(2)质量指标:分值10分。优秀率、优良率全县排名第五。
(3)时效指标:分值10分。中小学百兆光纤学校覆盖率达到100%。
2. 效益指标:分值40分。
(1)经济效益指标:分值10分。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学校发展更加均衡,达到80%。
(2)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双减”全面推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达到100%。
(3)生态效益指标:分值10分。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达到95%。
(4)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10分。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3. 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达到95%。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学生、家长满意率,达到90%;教师满意率,达到90%。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本年预算总收入445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4.52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9.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6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78%。
2.支出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59.1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459.12万元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440.13万元,占总支出的77.15%;项目支出1018.99万元,占总支出的22.85%。工资福利支出3356.54万元占总支出的75.27%、商品和服务支出589.98万元占总支出的13.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92万元占总支出的11.28%、资本性支出9.68万元占总支出的0.2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保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保教体发〔2023〕108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昌教体发〔2023〕96号)等有关政策措施及规定,制定了《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政策培训、大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预算编制、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民主理财、实行校务和财务公开。我校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收入预算草案。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2023年绩效自评为2024年的预算提供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我校后续教体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二)自评组织过程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确认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出本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前期准备
(1)成立由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人事财务副校长为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 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4)实施评价。在业务科室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值30分,得分25分。义务教育毛入学率、全县中小学百兆光纤学校覆盖率、两项指标全部完成。优秀率、优良率全县排名,一项指标未完成,扣5分。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分值40分,得分39分。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学校发展更加均衡、“双减”全面推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持续抓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等指标完成未扣分。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一项指标未完成,扣1分。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8分。教师满意率、学生、家长对象满意率指标均未完成,各扣1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校2023年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统筹推进教育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完成了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工作、学生资助工作等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较好,但还有部分工作未达到年初目标任务。一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学校的固定资产存在财务账与资产卡片账不相符的情况。二是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内控制度尚未按照新机构建立健全,目前正在着手进行新机构的内控体系建设。三是年初预算时未做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年末评价时未能客观地设计部门产出与效果,也未能进行预算完成情况评价。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评价结果为2024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了本部门后续教体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了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我校严肃财务支出规定,严格规范资金支出范围,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财务审批,财务支出实行“一据多签”制度,凡涉及财务支出事项均由经办人、证明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共同审核把关,学校负责人每月对所有支出事项进行审核。
二是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不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不隐匿不报。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三是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及校长签字方可入账。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