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5-00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全方位自查评价,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执行率82.81%,自评得分96.562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收到上级下达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合计7.27万元,全额为上级资金。全年共发放资金合计6.02万元。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自查评价,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率82.81 %。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三支一扶人员1人。二是质量指标:补助资金标准4167元/人、月。三是时效指标:资金按时下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实际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三支一扶人员满意度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00%,社会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三支一扶人员补助未按时发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向上级部门汇报,按时发放三支一扶人员补助。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解决了三支一扶人员就业问题。本年度要达到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2.项目资金情况。
收到上级下达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合计7.27万元。全年共发放资金合计6.02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更好地把上级各部门的政策落到实处,坚持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按照一系列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1.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数。
2.按时、按标准发放补助。
3.不定时、不定期向三支一扶人员了解工作情况。
4.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将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全方位自查评价,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执行率82.81%,自评得分96.562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40分,自评得分40分。
①数量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三支一扶人员1人。
②质量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发放标准4167元/人、月。
③时效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资金按时下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3)社会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三支一扶人员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三支一扶人员补助未按时发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2024年3月21日
附件【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docx】
附件【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