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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5-00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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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全年发放资金10.73万元,补助困难幼儿715人次,自评得分99.944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我校收到上级下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合计10.7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26万元;我校实际发放资金10.7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99.72%。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校共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10.73万元,补助困难幼儿715人次,占在园幼儿的53.28%。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在年内按时发放完毕。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资金补助标准发放资助资金。分春秋两个学期进行发放,春季学期发放150元/生,秋季学期发放150元/生。

(4)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我乡所有幼儿均能安心就读,全乡所有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幼儿得到全覆盖,极大地解决了贫困家庭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因得不到资助而失学。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乡适龄幼儿的入园问题,入园率也逐年增长。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目学校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组织确定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发放,及时报账核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全乡所有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幼儿都得到补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助尽助,社会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未按时间节点发放资助资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积极上报上级部门,力争在下一年在时间节点上按学期发放学生资助资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顺利接受教育,不因贫困而失学。本年度要达到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手中。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四是加大力度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收到上级下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合计10.7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26万元。实际发放资金10.7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715人次。

昌宁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发放工作由各村幼儿园组织实施。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不漏一人得到资助,各学校与扶贫部门对接,利用学籍系统、教育扶贫系统与扶贫部门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幼儿,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各幼儿园根据财政下达指标人数确定资助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发放、账务核销。各项目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发放档案。档案包括:公示表、发放花名册等。此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此项工作也是各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各学校组织有序、处理得当。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好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成立了由法人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和资助的副校长为副组长、财务室负责人、各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校收到上级下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合计10.76万元。我校实际发放资金10.7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99.72%。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分值50分,自评得分50分。

①数量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我校共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10.73万元,补助困难幼儿715人次,占在园幼儿的53.28%。

②时效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年内完成资助资金的发放。

③成本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严格按照资金补助标准发放资助资金。分春秋两个学期进行发放,春季学期发放150元/生,秋季学期发放150元/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①经济效益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通过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我校所有幼儿均能安心就读,全乡所有脱贫户家庭幼儿(含监测对象家庭幼儿)得到全覆盖,极大地解决了贫困家庭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因贫困而失学。

②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乡适龄幼儿的入园问题,入园率也逐年增长。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8%,社会满意度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确保下一年能按时间节点发放资助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