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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5-00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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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项目)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2.68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金额284.26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214.94万元,执行率为75.6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实际补助1844人,所有学生均得到补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我校预算资金284.26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100%;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2.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69.32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财政调度困难2023年存在资金兑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校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仍有69.32万元未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严格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抓实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实施精准资助,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对农村孩子的关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2.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我校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4.26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学校食堂供餐”的模式进行供餐,内容为每生每周2盒牛奶,每周提供5餐早点,每周提供2餐水果,每周提供牛肉为学生加餐1至2次,因回族学生较少,未开放清真食堂,以等价食品发放给回族学生作为补助。2023年我校应兑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4.2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兑付了214.94万元,未兑付69.32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成立了法人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副校长为副组长、财务室负责人、各村完小校长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校收到上级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4.26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实际兑付营养改善计划214.94万元,未兑付资金69.32万元,预算执行率达75.61%,因财政调度困难,未及时支付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分值40分,自评得分37.56分。

①数量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1844人,达到应享受均得到享受。

②质量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率达100%。

③时效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7.56分。预算资金284.26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69.32万元。

④成本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实际完成100%。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①学生满意度: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指标值≧8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②家长满意度: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指标值≧8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向上汇报,及时兑付2023年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