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5-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23年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自评得分85分,自评等级为“良”扣分原因主要是年内没有完成全部资金拨付,仅拨付了春季学期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307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1537.5万元,执行率为5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全县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0750人,实际补助30750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338人,实际补助31338人,所有学生均得到补助。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学期资金未能在年内完成支付。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符合享受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我县预算资金3075万元,应使用上年结余资金29.4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兑付秋季学期资金1566.9万元。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为5元/生.天,全年按照实际在校天数进行补助。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身体素质得以提升,有效节省了学生家长的上学成本。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1566.9万元,预算执行率低。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补助资金未能按时间节点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系统工作,严格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在校生情况,抓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系统工作,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对农村孩子的关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二是对地方试点县州市分担资金给予奖补。
2.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我县共收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307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供餐,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提供早餐或午餐,内容包括蛋、肉、蔬菜等。企业供餐提供课间餐,内容为牛奶,牛奶和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投标,补助资金据实结算,供餐结束后兑付给供餐企业。2023年我县应兑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104.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兑付秋季学期资金1566.9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县收到上级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07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应兑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3104.4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兑付1537.5万元,惠及学生30750人,秋季学期兑付1566.9万元,惠及学生31338人,使用上年结余资金29.4万元,实际兑付1537.5万元,预算执行率达50%,因春季学期和秋季学生有差异,预算资金有偏离。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23年,全县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0750人,实际补助30750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338人,实际补助31338人,达到应享受均得到享受。质量指标方面,所有符合享受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时效指标方面,2023年度,我县预算资金3104.4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1566.9万元。成本指标方面,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满意度达98%,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7%。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县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了资助资金462.91万元。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及时兑付2023年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doc】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