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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2-072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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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优师培养计划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优师培养计划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8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资金88.2万元已全部到位,因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未支付,执行率为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产出指标的三级指标是数量指标:截止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规模90人,实际在校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90人。三项指标100%完成。

(2)效益指标。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经济效益指标的三级指标是可持续影响指标:省级公费师范生毕业回原籍学校就业签约率≥98%。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省级公费师范生毕业1人,回昌宁县乡村学校任教1人,趋向良好,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满意度指标的三级指标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省级公费师范生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98%。项目反馈学生满意、家长满意,完成率达到100%。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拨付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资金,确保补助到位。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免除及生活补助。培养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800元,其中,免除学费50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补助4000元。

2017—2019年,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按照8:1:1的比例,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别承担。按照《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保政办发〔2021〕29号),自2020年起,我市新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按省级85%,市县15%的比例分担;市县分担15%部分,《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保政办发〔2021〕29号)按市与县2:8的比例分担。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资金项目市级资金分三次下达,具体是由《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公费师范生(普教类学生)培养计划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226号)下达上级项目资金18.1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0.617万元;由《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225号)下达上级项目资金15.52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0.529万元;由《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优师计划省市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260号)下达上级项目资金3.45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0.118万元。市级资金共下达1.264万元,此款功能分类科目收入、支出列入2021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收入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列支。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用于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2021年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的市级配套经费支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积极申报项目,做好资金预算工作。2021年共有在校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生90人,其中2021年昌宁县新录取培养公费师范生培养18人、地方优师计划生4人;共需要资金88.2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72.66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87万元,县级自筹9.663万元。

组织情况:协调本级财政部门,配套县级资金9.663万元;联系省级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高校,索取账户信息,按时完成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资金省市级已全部到位,县级部分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产出指标的三级指标是数量指标:截止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规模90人,实际在校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90人。三项指标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经济效益指标的三级指标是可持续影响指标:省级公费师范生毕业回原籍学校就业签约率≥98%。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昌宁县省级公费师范生毕业1人,回昌宁县乡村学校任教1人,趋向良好,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满意度指标的三级指标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省级公费师范生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98%。项目反馈学生满意、家长满意,完成率达到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的实施,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续保障,为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培养平台。昌宁县按期完成各级配套2021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培养经费项目实施工作,产出指标完成、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