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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1-0708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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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项目)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项目)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精神,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现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项目自2009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免学费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2020年中职免学费安排资金290.02万元,用于免除2020年度中职学生学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21〕66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由项目责任科室及人员对应项目年初绩效目标,根据项目执行情况,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并做出项应评价,最终得出评价结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预算,2020年下达中职免学费资金290.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2.0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9.3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7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的范围和对象,各级财政下达2020年中职免学费资金290.02万元,用于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部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专款专用、按期接受上级部门审计、监察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发生。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国家免学费项目受助学生覆盖率100%,中职学生学业完成率98%,资金拨付发放及时率达标免学费和补助标准达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家庭贫困学生覆盖率100%。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技能性人才输出率达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部门将进一步指导学校加强多方沟通联系,特别是利用大数据共享功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建档立卡户学生、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和特困供养等学生的情况,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五、绩效自评结果

国家免学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0%,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项目完成率99.3%,已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免学费,并及时免除学生学费。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按要求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部门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部门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