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1025-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3501000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协助指导全县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评估、入学安置、康复训练、个别化教育工作;协助指导全县特殊教育资源配建、医教结合、随班就读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加强德育建设,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3.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4.加强教学管理与指导,推进特殊教育专业化发展。
5.加强校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
6.加强食堂管理,做好后勤工作统筹。
7.压实责任,抓好控辍保学。
8.加强少先队工作,丰富校园生活。
9.加强财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10.加强工青妇工作,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11.加强督导工作,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94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9,324,311.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6,580.36元,占总收入的98.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7,731.38元,占总收入的1.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3,711.09元,增长12.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5,979.71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117,731.38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9,324,311.74元。其中:基本支出6,905,274.99元,占总支出的74.06%;项目支出2,419,036.75元,占总支出的25.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33,711.09元,增长12.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1,154.88元,下降14.9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244,865.97元,增长1288.8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上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学生人数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05,274.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34,621.99元,占基本支出的9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653.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9,036.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支出196,725.6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促进学生营养均衡,健康成长;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34,187.5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17,620.00元,主要用于开办职业高中班和校园环境提升改造;4.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补助资金4,376.20元,主要用于支付学生教材费;5.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1,485,896.07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6.单位往来补助资金117,731.38元,主要用于校舍维修改造及办公设备购置,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7.专项工作补助经费162,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临聘教师工资福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6,580.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上年相比增加915,979.71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8,123,38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51,422.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745.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913.10元,资本性支出478,3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8,45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18,455.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4,74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73,34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87,077.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20.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资产总额5,185,619.21元,其中,流动资产512,093.51元,固定资产4,673,525.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255.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1,280.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1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1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