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1024-00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201000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乡镇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乡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教育质量,着力维护校园稳定,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保持了全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通过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全乡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1.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网络校本和全员培训学习活动,研修学习注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2.实现信息化教学手段全覆盖,培养一批现代信息化教育的带头人和主力军,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加强探索和研究,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学年末教育教学质量力求步入全县上游水平。
3.加强校舍维修,改善学校环境。持续推进团山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顺利推进中心完全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中心幼儿园食堂建设。完成学校零星修缮建设。
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执教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科研训处、教务处、总务处、安全办。所属单位10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耈街民族中学
2.耈街彝族苗族乡团山村完全小学
3.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
4.耈街彝族苗族乡金马村完全小学
5.耈街彝族苗族乡打平村完全小学
6.耈街彝族苗族乡土皮村完全小学
7.耈街彝族苗族乡阿水村完全小学
8.耈街彝族苗族乡栗木村完全小学
9.耈街彝族苗族乡岔河完全小学
10.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
年末其他人员2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648人。年末遗属3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与决算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与决算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29,546,21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46,219.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41,920.66元,增长60.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41,920.66元,增长60.54%,主要原因: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合并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9,546,219.08元。其中:基本支出22,347,016.35元,占总支出的75.63%;项目支出7,199,202.73元,占总支出的24.3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41,920.66元,增长60.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减少4,613,397.93元,增长26.01%;项目支出增加6,528,522.73元,增长973.42%,主要原因: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合并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47,016.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58,269.46元,占基本支出的9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8,746.89元,占基本支出的1.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99,202.73元。其中: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199,202.7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费975,036.96元,印刷费84,634.94元,水费51,770.00元,电费96,988.21元,邮电费156,576.99元,差旅费91,956.00元,维修(护)费425,906.57元,会议费170,232元,培训费148,670.00元,专用材料费48,550.50元,劳务费920,150.00元,生活补助108,922.04元,助学金3,826,709.52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93,099.00元。
2.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涉及项目10个,分别是: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07,400.00元,主要用于按300.00元/生、年标准发放给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584,500.00元,主要用于按小学寄宿生1,000.00元/生、年,小学非寄宿生500.00元/生、年,中学寄宿生1,250.00元/生、年,中学非寄宿生625.00元/生、年标准,发放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支出2134809.52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食堂供餐。
(4)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1,272,536.16元,主要用于提供学校有效保障,改善办学条件。
(5)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385,795.03元,主要用于提供学校有效保障,改善办学条件。
(6)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139,353.82元,主要用于提供学校有效保障,改善办学条件。
(7)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0.00元。
(8)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支出68,422.04元,主要用于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为学校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为学校提供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9)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经费支出40,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见习人员生活,提高见习人员就业率。
(10)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支出1,465,886.16元,主要用于保障保障学校临聘教师工资,提高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91,836.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上年相比增加10,687,538.50元,增长58.07%,主要原因是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合并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4,863,14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6%。主要用于学前教育1,309,455.89元,小学教育16,193,806.84元,初中教育7,359,885.56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0,60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7,503.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3,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9,605.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9,598.63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1,419.04元,死亡抚恤439,276.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8,08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事业单位医疗1,060,120.5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1,821.7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43.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9,467,429.24元,其中,流动资产2,853,300.22元,固定资产26,395,33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8790.12元(净值),其他资产1,567,660.6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20,488.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17,380.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192.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62.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192.0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192.0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201111
附件【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度决算公开报告20241024045530610.doc】
附件【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3度决算公开报表2024102404554836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