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1024-0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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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3001000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校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务等管理。拟订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继续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和质量。坚持“一岗双责”,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教师和每一个家庭,确保学生入学巩固。
2.坚持教育改革创新,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四个一制度。以教学为中心,扎实开展校本研训活动,送教下乡、跟岗学习、小组磨课晒课、师徒结对、语文周、数学周、课题研究、推门听课等活动教研成效突出,教学质量保持稳中有升。
3.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实行学校自主零利润经营,制定完善各种食堂管理制度,完善食堂管理机制,加强后勤管理,确保后勤安全。
4.严格执行学校财经管理制度,大力提倡节俭意识,管好用好学校经费,落实好“两免一补”,及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学生“营养餐”工程,做到账目清楚,档案规范,接受群众和上级的监督和审计。
5.抓实安全工作不放松,加强制度建设及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安全台账,明确安全责任,通过召开家长会、每周一次校会、每周班会、板报宣传、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了一学年以来师生、校财产安全,杜绝了责任内的不安全事故。
6.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美化校园,加强班级管理,努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以围棋、文艺活动、茶艺为主的校园文化初显特色。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研训处、总务处、安全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2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161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71,331.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0,851.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9.07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03,840.94元,增长26.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03,547.37元,增长26.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田园镇宝丰、右文两个校点与我校合并,教师人数增加、学生数增加;二是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三是教师职称晋升和增加薪级工资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93.57元,增长158.26%,主要原因是本年代收学生伙食费、教辅费、课后延时服务费增加,导致专户利息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70,851.95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9,526.93元,占总支出的74.90%;项目支出3,531,325.02元,占总支出的25.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89,177.30元,增长25.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7,875.17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307,052.47元,增长1474.57%,主要原因:一是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资金增加;二是2023年上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本年支付了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9,526.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88,581.34元,占基本支出的9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0,945.59元,占基本支出的3.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1,325.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费396,513.89元,印刷费25,025.80元,水费37,268.00元,电费48,337.02元,邮电费101,355.90元,差旅费95,305.27元,维修(护)费573,561.00元,会议费76,909.00元,培训费34,428.00元,劳务费8,000.00元,助学金842,530.64元,房屋建筑物购建9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92,090.50元。
2.项目开展情况。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涉及民生资金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公示,并及时发放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付款。2023年涉及项目7个,分别是:
(1)乡村教师综合奖补资金总额993,325.00元,主要用于继续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支持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
(2)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总额1,496,647.90元,有效保障了保障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4,250.00元,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补助。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18,280.64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有效完成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工作,改善了学生营养,提高了学生身体素质。
(5)教学名师培养专项资金25,080.00元,用于名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及开展教研活动的活动经费。
(6)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11,707.00元,有效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学习环境。
(7)教育专项工作经费162,034.48元,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08,817.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增加2,741,512.89元,增长24.5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田园镇宝丰、右文两个校点与我校合并,教师人数增加、学生数增加;二是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三是教师职称晋升和增加薪级工资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087,06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79,226.61元,其中基本工资3,627,614.00元,津贴补贴537,149.00元,奖金15,000.00元,绩效工资3,733,15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810.6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5,500.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254.99元,其中办公费307,186.24元,印刷费25,025.80元,水费40,747.00元,电费57,563.58元,邮电费110,146.10元,差旅费119,296.27元,维修(护)费624,573.00元,会议费82,519.00元,培训费34,428.00元,劳务费8,000.00元,工会经费95,770.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530.64元,其中助学金842,530.64元;用于资本性支出1,360,050.5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9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60,050.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22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17,213.01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5,967.52元,职业年金缴费71,245.49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0.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615.20元,其中抚恤金142,757.20元,生活补助13,85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5,52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5,526.52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6,898.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2,403.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24.4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资产总额12,833,867.70元,其中,流动资产2,177,194.90元,固定资产6,643,620.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00,000.00元,无形资产13,05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63,89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7,196.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499.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3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66.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3,499.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3,499.9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