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5-X-/2022-102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000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 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 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 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 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 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 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 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 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县教体系统坚持凝心聚力抓质量、攻坚克难谋发展,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这一目标,加快推进教育体育优质化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1. 坚定不移抓党建,营造良好教体生态。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的安排部署。一是抓牢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周例会学习、月常规学习、季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教体系统专题学习,其中集中学习66次,开展宣讲教育91次,培训研讨43次,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37次,积极开展“国旗下讲话”“童心向党”等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利用云南干部在线开展学习,继续抓实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积分制管理,教师党员的积分均完成规定分数。二是抓实组织建设。扩大党在民办教育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成立贝思科幼儿园党支部。昌宁一中等7所学校基层示范党组织党建水平进一步提质,漭水中心完小等7所学校申报为云南省“云岭红烛·育人先锋”示范学校。网上党支部录入数据100%,网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单位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达标率100%。巩固提升5个党建示范点和新创建2个书记示范项目基层党建示范点。召开思政课教师座谈会35个,聘请思政副校长36名,培训思政课教师89人次,36名法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同上一课思政课。撰写理论文章175篇,其中36篇在党校《引领》刊物上发表。三是抓实意识形态。每月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围绕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截至10月,在国家省市主流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144篇,在“昌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刊播刊载新闻稿件131条,编辑昌宁教育微信609条,主动公开信息140条,答复网上来访信件8次,搜集上报网络舆情338条,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获云南省教育宣传工作三等奖。四是抓细党员管理。发展预备党员5名,5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17名优秀教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执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以“报到支部、服务有我”为主题,深入开展在职党员报到村、社区开展网格服务群众工作,受益群众1.8万人次。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师生办好事实事2000多件。县幼儿园及多名老师在省、市级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中荣获佳绩。走访慰问12名困难党员。

2. 齐心协力抓保障,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一是项目建设有力有效。截至10月份,累计实施教育体育项目9个,完成投资1.48亿元,占县级下达任务1.7亿元的87%;新增校舍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新增学位2360个;全面完成国开烂尾项目扫尾,所涉项目均可在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其中示范一小建设项目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已完成封顶,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其余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温泉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完成场地平整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昌宁一中、昌宁二中运动场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新建的城东幼儿园和幼儿园兴宁分园已经开工建设,漭水镇明华村幼儿园和更戛乡打瓦村幼儿园扩建已经完成。二是智慧教育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全县中小学百兆光纤学校覆盖率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百兆光纤班级覆盖率100%,全县总接入带宽114750M,校均837.59M。思源实验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已完成,进入深入运用阶段。昌宁一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正在推进,年内可完成第一期建设任务。投资179.57万元建成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教学诊断平台,实现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起到高三学习成长过程跟踪。投入资金330.84万元,为我县13所中小学配备LED交互式多媒体一体机77套、1+N互动教学设备54套、义务教育班级质量监测系统163套。三是创卫工作整改到位。建立教体系统学校保洁长效机制,学校食堂按照“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现场交办问题共30个,100%完成整改。按达标要求完成新建洗手设施773座,新建水龙头1485个,完成对所有城区学校和乡镇所在地学校、重要公路沿线学校沟槽式水冲厕进行改造。四是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持续抓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脱贫攻坚提升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全年投入各类教育资助资金0.91亿元,惠及学生13万人次,实现基础教育贫困学生全覆盖。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3471笔,受理贷款金额2701.30万元。五是督导评估成效明显。顺利完成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成33所幼儿园和24所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推荐漭水镇初级中学申报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完成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晋级升等县级复评工作。昌宁县第二幼儿园顺利完成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申报和保山市现代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3. 立德树人抓素质,全面提升育人质量。一是德育工作亮点突出。将民族团结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外活动结合起来,并将民族歌舞、民俗文化纳入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彝族“左脚舞”、苗族“打歌”、傣族舞蹈成为学校“大课间”活动的重要内容,耈街民族中学等2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昌宁三中、思源学校和县幼儿园被认定为“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漭水中学“以诗育德”成效明显,已经向12所法人学校推广,有114名初中小学语文教师参加培训。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评先推荐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双减”全面推进。进一步规范24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序推进“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组织全县134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特殊学校)完成了“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网上填报工作,对学校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督查。三是教育质量稳步提升。高考本科上线率45.08%、一本上线率达9.71%,文科平均分排名全市第二,杨明繁被清华大学录取,被985、211高校录取学生46人。中考平均分、及格率排名全市第三,优秀率、540分上线率、500分上线率排名第二。小学三年级市级抽测科目总平均分市级排名第三,高分率、优秀率市级排名第二,其中英语科目平均分、高分率、优秀率、及格率均排名市级第一。在西南大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昌宁一中创建“西南大学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秋季开学招收100名优秀学生组成2个“西南大学昌宁高中班”,西南大学附中选派5名教师来任教,将有效促进昌宁县高中教育提档升级、内涵发展。

4. 提质培优抓队伍,着力提升师资素质。一是抓师资。年内新招聘教师34人、局直学校公开选调30人、县外调入教师10人,截至10月份,调出教体系统23人和退休教师63人,教师数量总体保持稳定。年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116人,其中县城学校、优质学校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44人,部分初级中学富余专业教师分流支教44人。二是提素质。突出抓好教师素质提升,持续巩固西南大学附属学校跟岗学习成果,坚持新入职教师培训100%全覆盖,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178人次,分片区、分学段搭建教学教研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15场次,有近1000人次参加,发挥名校长、各教师工作坊和名师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参加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坊研讨活动82人次,完成校(园长)培训24人次,特殊教育师资培训14人次,骨干教师培训24人次,派5名高中教师到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挂职锻炼。培养国培专家2人,省级骨干教师17人,市级骨干教师58人。完成“十三五”市级课题立项结题评估申报10项,全部顺利结题。选树了一批育人楷模,评选表扬了县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共计330名,柯街中心完小郑凤凯等3位教师被评为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字顺等4名教师被评为保山市2021年度“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三是抓待遇。全面提高乡村教师的幸福指数,1至9月份,共发放乡镇岗位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2270.51万元,其中乡镇岗位补贴964.65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305.86万元。配合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意见》(昌政办函〔2021〕45号),形成教师工资保障制度。四是振作风。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加强教师队伍党风廉政教育,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年内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件,给予开除党籍教师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4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班子带头开展怕、推、拖、散、浮、庸专项整治,班子查找存在问题18条、制定整改措施18条,班子个人查找存在问题96条、制定整改措施96条,完成全县所有校点遍访和重点工作重点跟踪计划;全县教师队伍查找存在问题1080条、制定整改措施1080条,教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明显改善。

5. 全力以赴抓发展,营造和谐育人环境。一是全力做好教育改革规划。始终站在全市、全省的高度反思昌宁教育,牵头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昌宁高中教育优质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酝酿起草《昌宁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改革性文件,全面做好教育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绘制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蓝图。二是全力抓好校园安全。强化投入保障,配备校园专职保安255名,启动“一键式”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护学岗”设置率达100%。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4场次,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督查4次,年底前校园封闭管理可达100%。从严抓好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要通道管控,从严落实日常防控措施,推进学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学校“六T”食堂管理成果,全面推进学校“六T”宿舍管理。带头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健康精准排查常态化、师生外出报备常态化、健康教育常态化、疫苗接种常态化、督导检查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全县中小学校未发生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安全事故。截止2021年10月,全县共创建“平安校园”73所,其中省级11所、市级11所、县级51所,创建比例达43%。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7所,其中省级2所、市级2所、县级3所。创建市级“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2个。安全感满意度超过96%。三是全力抓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成功举办昌宁县教体系统首届职工运动会,共有680余人参加此次运动会。全面开展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完成了2020年省对下转移资金的绩效评价,支付资金总额260.27万元,惠及昌宁9个体育项目。选拔各项目运动员225名进入市少体校训练,昌宁职校教职工张永强在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田径男子10000米听障项目比赛中获得金牌,并打破全国纪录。昌宁职校在籍学生吴红娇参加全国田径锦标赛暨全运会资格赛,获得女子800米比赛第一名,参加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800米比赛获得第四名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6个。分别是: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云南省昌宁第一中学、云南省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小、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小学、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昌宁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昌宁县翁堵初级中学、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湾甸民族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昌宁县柯街中学、昌宁县更戛初级中学、昌宁县勐统中学、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教育体育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6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3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1年度收入合计569,692,40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633,974.87元,占总收入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783,838.21元(含教育收费5,783,838.21元),占总收入的1.0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4,588.56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减少107,862,604.39元,下降16.00%,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建设项目收入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三是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减少;四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生活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1年度支出合计675,019,704.10元。其中:基本支出489,644,371.85元,占总支出的72.54%;项目支出185,375,332.25元,占总支出的27.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181,406.67元,增长11.0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秋季学生资助资金在2021年支出;二是2020年部分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在2021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9,644,371.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91,286.86元,下降4.00%,主要原因:学校日常办公经费未得按进度正常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010,164.96元,占基本支出的8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634,206.89元,占基本支出的16.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375,332.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272,693.53元,增长75.00%,主要原因: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费1,112,482.96元,印刷费14,880.00元,手续费700.20元,水费37,588.20元,电费34,871.25元,邮电费71,059.00元,差旅费12,894.91元,维修维护费4,637,203.78元,会议费284,175.82元,培训费1,612,558.46元,公务接待费5,319.00元,专用材料费52,815.52元,劳务费1,013,217.36元,生活补助4,712,541.04元,助学金90,327,567.24元,奖励金350,00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76,765,396.04元,办公设备购置285,462.00元,专用设备购置544,599.47元,基础设施建设3,500,000.00元。项目开展情况: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涉及民生资金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公示,并及时发放;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付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066,631.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7%。与上年对比增加54,938,259.58元,增长9.3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秋季学生资助资金在2021年支出;二是2020年部分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在2021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办公物品采购。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577,417,46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5,326,730.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685,560.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965,297.64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57,764,254.17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0,44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80,440.67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75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60,65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7,692,245.43元;职业年金缴费4,449,089.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09,930.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9,389.5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857,28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96,002.02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2,361,280.9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528,37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5,7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6,837.85元,资本性支出5,795,7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

23.其他(类)支出1,097,70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47,704.39元,资本性支出35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060.00元,支出决算为209,470.13元,完成预算的7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016.13元,完成预算的4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454.00元,完成预算的21.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45.70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47.50元,增下降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02.00元,增长8.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取消了部分会议;三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会议经费未得到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16.13元,占70.18%;公务接待费支出62,454.00元,占29.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16.1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016.1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4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检查、督查本部门及学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235.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422.44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分析是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1,501.49元,印刷费30,903.00元,手续费846.20元,水费4,688.60元,电费38,211.28元,邮电费38,211.28元,差旅费85,224.50元,会议费175,885.00元,培训费75,851.00元,公务接待费46,181.00元,劳务费58,826.00元,工会经费87,898.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资产总额846,129,149.76元,其中,流动资产185,452,273.79元,固定资产875,677,225.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5,434,770.00元,无形资产8,437,517.21元,其他资产705,911.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774,275.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16,94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6,129,149.76

185,452,273.79

875,677,225.72

68,8939,987.26

1,594,087.00

0

185,143,151.46

0

65,434,770.00

8,437,517.21

705,91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32,093.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5,90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76,184.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11,018.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