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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17-081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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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教育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对全县教育工作全面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提出调整、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及成人教育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对全县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进行评估和验收,负责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普及进行检查评估。

7.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制定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落实。

8.制定全县师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通过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全县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坚持绿色发展,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主基调,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推进民生工程,优化育人环境,努力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1. 招生办学行为得到规范。严格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科学、合理调控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班额,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率达100%,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35%,保障了特殊群体教育公平。重点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违规补课等问题,规范了教育资金管理,完成了部分中小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校产处置移交工作。

2. 党的建设得到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完成了局党委和6个党总支2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0名,5名优秀共产党员得到县委表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落实,先后开展局机关二级班子以上成员、中小学校长、园长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10人次,受理信访举报24件,检举控告3件;集中排查案件线索3次,处置问题线索6个,谈话函询8人,党政纪立案4件,政纪警告处分1人,解除政纪警告处分1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 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共招聘教职工78人,其中引进14人,招聘特岗教师47人,招聘事业人员16人,特殊安置优秀残疾运动员1人,调配教师271人。先后组织了5批次5名校(园)长,842名骨干教师、班主任参加国培、省培。我县2名教师获“永昌名师”称号,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完成了5个重点课题和10个规划课题的结题,完成了“十三五”市级课题申报工作,19个课题被市规划办评审立项。严守师德底线,建立了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评议合格率达100%。选树了一批育人楷模,评选表彰了县级教学标兵、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各100名,翁堵镇中心完全小学教师普雪红获“云南省优秀教师”殊荣,大田坝镇德斯里小学教师张有国获第三批云岭楷模荣誉称号,大田坝镇湾岗黄草坝小学辉映宏、华严村锅厂小学邹杰两位教师荣获“2015中国名师联盟·希望工程园丁奖”。

4. 教育民生得到改善。先后下拨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3277.16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424.96万元,享受免费教科书74504人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167.09万元,补助学生57299人次。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3260万元,惠及36484名学生。教育系统“金秋助学”活动顺利开展,23个半工半农家庭的24名学生得到救助,补助资金达31500元。

5. 育人环境得到优化。进一步完善了校园安全管理考评制度,落细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组织校园及周边整治行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等大规模安全检查4次,创建县级“平安校园”5所,市级“平安校园”2所,省级“平安校园”1所。加大了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年内完成了全县中心完全小学、中学食堂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学校食堂持证率居全市第一;党建带团建、带群建成效明显,教育系统30名困难职工“两节”期间得到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1200元;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强,先后在各级各类媒体和刊物登教育信息16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3条,省级报道12条,市级媒体(含保山教育信息)52条,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题片》、《农村学校生态厕所专题片》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坚持创新发展,有序推进教育改革

坚持把改革创新摆在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努力推动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1. 优化布局,促进教育公平。实施以校点布局调整为核心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言爱基金会1000万捐助资金撬动了思源实验学校1.26亿元的项目投资,推动了整个教育园区建设,带动了全县7个乡镇21所学校布局调整,形成了县城教育园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5类7所学校协调发展、乡镇以“两校一园”为主、三级教育并举的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新需求。

2. 交流轮岗,促进师资均衡。制订了《昌宁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年内,交流校长(含副校长)8人,占法人学校校长数的22.9%,教师轮岗交流共计423人,占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数的17.6%,进一步提高了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水平。

3. 深化科研,建强教研网络。分片区建立6个教研基地,分学段分科目成立骨干教研组,城区优质资源学校与乡镇学校结对帮扶率达100%。小学—初中—高中质量链条初步形成,小学基础更加扎实,优秀学生集中在城区和乡镇少数学校的格局已经打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大面积得到提高。

-----坚持全面发展,立德树人成效显著

以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推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取得实效。

1. 文化建设有提升。利用“千年茶乡”厚植校园文化,编写了《昌宁县茶文化进校园教程》,组建茶文化课外活动兴趣小组250个,33名教师取得中级茶艺师资格证,青少年茶艺比赛常态化。开展永子围棋文化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以棋益智,以棋养性,在全市举办“体彩杯”青少年围棋比赛选拔赛中,我县168名选手参加比赛。发挥地方民族文化特色优势,把民族文化融入传统节庆活动和文化体育艺术节,融入每天大课间活动,彝族地区学校的“左脚舞”,苗族地区学校的“打歌”,傣族地区学校的“傣族舞”,让学生喜闻乐见。更戛乡中心完小的《苗家篝火宴》入选央视少儿频道看我72变栏目。《昌宁县教育志》(1991—2015)正式出版发行,首期发行1000册。

2. 校园活动提内涵。坚持“抓活动提效率”,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如期开展,先后组织了云南省绿色学校环境绘画及电子手抄报比赛、全省青少年“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教育读书活动、保山市2016年度“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完成了云南省第三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承办了全市2016年青少年足球联赛。累计推荐上报各种征文229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刘亚萍评为岗位学雷锋标兵,思源实验学校评定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累计推荐上报省级三好生40人,市级三好生80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0人,市级20人;先进班集体2个;县级三好生100人,优秀学生干部30人。

------坚持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得到提升

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的,着力优化教育发展结构,明确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重心,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整体实力。

1. 学前教育公平普惠。持续推进等级幼儿园创建工作,稳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办园行为得到规范。全县在园在班幼儿达8448人,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116.86%,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4.79%。

2.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小学在校生达22366人,入学率达99.99%,残疾儿童在校154人,入学率98.35%,少数民族在校3247人,入学率99.85%,初中在校生13784人,初中三年巩固率98.75%,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达96.2%。“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高标准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验收。全县中考540分以上337人,比上年增加44人,优秀人数占全市12.31%,比上年增长0.35个百分点,昌宁三中杨涛、熊云杰分别取得全市第二、第三的好成绩,优秀学生向城区学校集中的格局逐年打破。

3. 高中教育稳中有升。以打造全县优质高中为重点,稳步推进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晋位升等工作,昌宁二中初中部撤并工作全面结束,柯街中学高中部停止招生。普通高中招生2395人,在校生6756人,职业高中招生1415人,在校生3912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5.8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全县高考600分以上人数达33人,比上年增加17人,本科总上线1038人,本科上线率达53.53%,比上年增长2.32个百分点。

4. 特殊教育更加优质。成立了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实施,学校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生·年,县残联特殊教育经费和教师特殊教育津贴得到落实,学校助残日收到捐助资金68.8万元。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35%。

5. 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18万元,“9.16”和“10.30”灾后重建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已投入使用,新建学校2所,其中,思源实验学校于8月投入使用,珠街乡黑马完小主体工程装修结束,正在实施附属工程。扩建学校54所,开工率100%,完工率49.4%,上报调规土地342亩,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打好基础。

一年来,全县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深化改革上有差距。学校内部治理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学校办学特色不明显,学校精细化管理仍需加强。二是办学条件上有差距。极少数学校的生均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仅过“门槛”,标准化建设差距大,部分学校音体美设备达标率偏低、教学仪器配备不足。三是队伍建设上有差距。全县幼儿教师严重不足,部分学校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比例偏低。四是质量提升上有差距。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离“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7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局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1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3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5588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83.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60.49万元,增加23.3%,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教师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校舍建设项目增加,上级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567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88.83万元,占总支出的81.16%;项目支出10698.36万元,占总支出的18.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892.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教师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二是校舍建设项目增加,上级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8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92.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教师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二是校舍建设项目增加,上级拨款增加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10.29占基本支出的5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98.36万元。与上年对比139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基建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6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对比增加18.57%,主要原因是学生和教师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支出5572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4%,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办公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教师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排除地质灾害支出;

8. 其他支出11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学校采购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58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51万元,下降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7万元,下降1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1.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0万元,占24.35%;公务接待费支出51.58万元,占75.6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机关及学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考察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教育局机关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2万元,比预算降低2.6万元,降低19%,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