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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0-110402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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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乡镇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乡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正确面对改革,每一个教师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2.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寄宿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时按要求发放教育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3.将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及时准确的供给每一位学生,确保无误。

4.将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基本账户管理,加强了对学校伙食堂资金的监控,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学生身上。

5.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实施新课改,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6.坚持艺体教育和读书活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特岗教师。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收入合计23,641,60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58,608.34元,占总收入的97.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82,994.20元,占总收入的2.8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4,016,342.82元对比减少374,740.28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支出合计23,016,933.51元。其中:基本支出21,615,279.41元,占总支出的93.91%;项目支出1,401,654.10元,占总支出的6.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3,402,138.71元对比减少385,205.20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和学校贯彻落实上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公用经费审批机制,减少不必要支出,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15,279.41元。与上年21,971,423.71对比减少356,144.30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公用经费等资金未得到及时支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1,654.10元。与上年1,430,715.00元对比减少29,060.90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营养餐补助资金学年跨年部分款未结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校2019年共收到营养餐资金1,070,000元,发放725,054.10元,结余344,945.90元;收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970,023.63元,发放658,000.00元,结余312,023.63元;收到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资金36,590.40元,发放18,600.00元,结余17,990.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24,96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3%。与上年22,864,111.96对比减少439,150.68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公用经费等资金未得到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822,29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821,379.00元,其中基本工资:6,569,397.00元,津贴补贴:4,492,854.00元,奖金:1,652,354.00元,绩效工资:3,036,17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60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6,712.77元,其中:办公费124,662.00元、印刷费28,590.00元、手续费30.00元、电费34,324.61元、邮电费184,169.18元、差旅费29,800.00元、维修费72,276.00元、会议费45,131.50元、培训费49,635.70元、专用材料费27,410.00元、劳务费521,100.00元、工会经费238,495.7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9,093.00元,其中:抚恤金87,786.00元,生活补助97,911.90元,助学金1,383,054.10元,奖励金341.00元。资本性支出75,11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6,91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4,74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46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9,14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6,193.8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783.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3,52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18,02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65,495.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088.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8.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接待支出,因此2019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88.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8.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无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列支了公务接待支出1,08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8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接待,接待1次,接待人数8人,陪餐2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资产总额44,784,753.69元,其中,流动资产2,359,967.62元,固定资产42,424,778.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64,728.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1,136.25元,固定资产增加3,183,5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8.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784753.69

2359967.62

42424778.07

39116604.43

3308173.64

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1表、09-2表、09-3表、09-4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1表、10-2表、10-3表、10-4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