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0-110402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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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乡镇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乡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抓实政治意识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建专题研究,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四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2.德育工作。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把《弟子规》、《三字经》列入校本课程,在3至6年级学生中开展传统美德教育;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把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纳入“雏鹰行动”和“流动红旗评比”等活动中来,使学生在活动中养成良好习惯。
3.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十二个抓实”:抓实校舍安全、抓实交通安全、抓实消防安全、抓实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抓实踩踏防范、抓实溺水防范、抓实疾病防控、抓实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抓性侵害预防、抓实自然灾害防范、抓实安全保卫、抓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4.教研工作。一是完善《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调整各指标在考核评价中的比例结构,从而促成教师在整体提升与亮点突显方面的精力合理分配。二是严格把关,严抓质量测评。严肃考纪考风,严禁考试过程的舞弊行为,严把考试质量关,使学生成绩真实可信,通过抓考风,促教风、促学风。三是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执教水平。四是落实教师“五个一”,将教师“五个一”纳入教师月过程考核和年末绩效考核。
5.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学校财务预算和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预算、收支、采购、基建、合同等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资金正常运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时记账,做好部门预算、决算等工作。学校后勤账务由各学校建立电算化核算,中心完小进行监督,做到日清月结、入出相符、账务规范。每个月各村完小、幼儿园将食堂师生就餐费上交中心完小财务室统一管理。
6.后勤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的监督监管;二是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后勤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每天晨检,统一服装,不化妆,不穿拖鞋,不佩戴首饰、耳环;三是严把食品验收、储存、加工、留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是特岗教师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收入合计29160341.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79441.05元,占总收入的96.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80900.00元,占总收入的3.7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51446.71元,增长13.43%,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支出合计25479330.73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5130.73元,占总支出的91.90%;项目支出2064200.00元,占总支出的8.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14788.12元,下降19.80%,主要原因为:缩减财政支出,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23415130.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0086.12元,下降5.11%,主要原因为:缩减财政支出,厉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4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5298.00元,增长56.51%,主要原因为:上年决算学前教育困难家庭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为基本支出,而本年度纳入项目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根据《第一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省市分担资金》(昌财行〔2019〕246号)、《关于下达2019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的通知》(昌财教〔2019〕17号)下达文件,2019年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收到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117205.20元,用于发放2019-2020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困难幼儿补助共56700.00元,年底结转和结余结余53575.20元。
2.根据《昌宁县财政局昌宁县教育局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昌财教〔2018〕81号)文件,2019年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年初结转和结余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7000元,用于发放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无结余。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昌财教〔2019〕23号)等资金下达文件,2019年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收到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206310.00元,用于发放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年末结转和结余486810.00元。
3.根据昌财教〔2019〕9号《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的通知》文件,2019年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收到营养餐补助专项资金2186800.00元,用于补助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营养餐,年末结转和结余1120800.00元。
4.根据《2018年云南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昌财教〔2018〕84号)、《2018年卡斯镇中心幼儿园发展资金》(昌财教〔2018〕98号)下达文件,2019年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年初结转和结余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15000.00元,2019年期间用于昌宁县卡斯中心幼儿园购置幼儿玩教具,无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27074.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上年对比增加181907.93元,增长0.73%,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提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34898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475111.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6454817.00元,津贴补贴为4654621.00元,奖金为495986.00元,绩效工资为426465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605032.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910196.00元,其中办公费为248913.03元,印刷费为32158.28元,咨询费为3875.00元,水费为9066.00元,电费为173389.84元,邮电费为61407.26元,差旅费为3390.00元,维护费为276389.83元,会议费为28251.44元,培新费为35893.00元,专用材料费为23339.00元,劳务费为1772900.00元,工会经费为241223.32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4008.60元,其中抚恤金为39934.80,助学金为1849200.00元,奖励金为720.00元,生活补助为44153.80元;用于资本性支出481929.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为481929.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177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41770.4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2084115.60元,职业年金缴费为32408.7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为125246.1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631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36315.71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955659.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为480655.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资产总额18692389.83元,其中,流动资产5525213.31元,固定资产13167176.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35862.9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57195.53元,固定资产减少621332.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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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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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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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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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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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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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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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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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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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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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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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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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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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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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23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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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5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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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71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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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75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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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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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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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6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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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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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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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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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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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