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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0-110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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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校党建实现高质量。始终坚持“立足教学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持续推进中小学校“五强五好”党组织和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不断完善“三加三联”校地联盟机制,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抓牢学习。严格执行“周例会学习、月常规学习、季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云岭先锋”APP使用、“学习强国”APP学习实现全覆盖。先后集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宣讲35场次,开展集中学习172场次,推荐上报心得体会理论文章216篇。二是抓实根本。“五个一”党建示范点和26个支部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县幼儿园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茶乡党建月”系统活动全面开展,18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发展预备党员17名。65个党组织换届选举已完成前期工作,实现累计达标70%以上的目标。以“学改干”为主线,构建“抓实3个学、答好5道题、实现6个高”模式,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实现教育扶贫高质量。紧紧围绕精准脱贫“义务教育有保障”和义务教育阶段“该入学的一个不减少、已入学的一个不流失”的目标,全面落实教育扶贫的各项工作。一是核心指标达到要求据不完全统计,学前三年毛入园统率预计可达86%;小学入学率预计可达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预计可达110.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预计可达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预计可达98%,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预计可达100%,各学段学生不存在因贫失学辍学。二是控辍保学精准管理。政府、学校、教师三方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建立35个学生辍学失学动态数据库,学校、社区、公安数据核查的联动机制已建立,按程序对79名辍学生已下发了《限期复学通知书》。三是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年内发放学生资助资金4944.48万元,惠及学生83957人次。先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681笔,发放贷款金额2844.67万元,发放413名建档立卡户大学生救助资金63.85万元。四是技能扶贫精准实施。依托县职业技术学校、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订单式”培训,实施种养殖、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种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共15期4872人次,提升群众实用技术水平和脱贫致富能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顺利推进,122名学生到上海读书。

3.实现学校建设高质量。坚持以建一校,成一校,达标一校为原则,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一是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全面改薄”规划备案项目全部建成,设备采购完成率100.37%,校舍竣工率102.1%,运动场竣工率100.4%。共实施教育专项工程项目30个,累计新建校舍及运动场89288.3平方米,改造校舍795平方米。示范一小迁建项目加快推进,昌二中扩建、城南十五年制学校建设、柯卡教育园区建设等8个储备项目正在积极开展项目落地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是信息化建设加速。全县1023个班级全面完成百兆光纤到班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校县市省四级验收。以思源实验学校为试点,借助好未来教育科技集团教育信息化模式经验,开展“智慧课堂”教学改革,成效明显。三是固定资产有望完成。2019年度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1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63%,预计年底全部完成。

4.实现教育教学高质量。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发力点,始终立足教育工作的中心和本质,凝聚多方力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一是德育工作成效明显。组织开展德育精品课展示,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课件、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上报先进典型经验15篇。耈街中心完全小学“五讲五会”德育教育成为先进典型被转载报道。二是卫艺教育长足发展。4399名学生参加首届少儿“全民阅读”活动,827名学生在第三届“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中获省级2等奖,耈街民族中学被评为“云南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昌宁二中、昌宁思源实验学校命名为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昌宁一中、湾甸中心学校、大田坝中心完小、示范一小、柯街中心完小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三是课堂教学改革深度推进。紧紧围绕新课标、新课改、新考纲,完善校长抓质量“四个一”制度,建立完善书记抓质量“四到位”机制,选优配强县、校教研员队伍,用活县级教研示范和片区教学研讨平台,以“课堂问题”为导向,以“课例研讨”为重点,开展“课堂革命”,有效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教育质量稳步提升。高考稳中有升,全县600分以上37人,与上年基本持平;一本上线190人,比上年增加18人,实际录取201人,比上年增加21人;一本上线率11.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本科上线891人,比上年增加130人,上线率达53.0%,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居全市第二,昌宁一中和昌宁二中教育质量综合排位均进入全市前10位。中考再创新高,全市状元再落昌宁,高分人数、优秀人数占比均居全市第二。小学抽测年级的优秀学生人数、教师积分前十名人数城乡平分秋色,县域教学质量均衡更加体现。

5.实现体育发展高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动体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一是全民健身纵深发展。成功举办“庆五一迎五四”系列体育赛事、“三对三、一对一”街头篮球赛、“美在天堂”户外骑行活动和首届气排球邀请比赛;体育场地909个62.4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达到1.74平方米。二是竞技体育取得进展。组织47名中学生参加保山市中学生田径比赛,获4金10银17铜,配合市少体校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田径选拔赛,初选运动员190人。三是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投资100万元的田园镇滨河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投资600万元的县城足球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84,234,99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234,996.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4,608,792.63元,下降3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半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学校收支管理,不在教体局机关核算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78,594,905.05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0,824.99元,占总支出的22.48%;项目支出60,924,080.06元,占总支出的77.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853,858.39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的项目中有一部分未完工,资金未全额支付。本年度下半年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不在教体局机关核算收支,由各学校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70,824.9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7%。与上年对比减少3,952,303.75元,下降18.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半年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不在教体局机关列支,由各学校列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24,080.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01,554.64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的项目中有一部分未完工,未完成资金的全额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内容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支出2,108,842.55元,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3,979,096.36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43,973,341.15元,教育费附加资金862,800.00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了4所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及幼儿园图书玩具教具的配备,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全县中小学生春季学期营养餐的供餐。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及教育费附加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了部分校舍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4,905.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853,858.39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的项目中有一部分未完工,未完成全额支付。本年度下半年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不在教体局机关核算列支,由各学校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9,415,34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2%。主要用于学校建设资金支出、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83,80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5,75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办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896.53元,完成预算的1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383.53元,完成预算的9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513.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的预算数中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但在实际工作中产生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98.17元,下降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7.17元,下降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1.00元,下降1.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省市县厉行节约要求,降低公务用车油耗,严禁公车私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83.53元,占52.26%;公务接待费支出51,513.00元,占47.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83.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383.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51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5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检查、督查本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0,195.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781.19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组织的培训增多,培训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51,951.91元、印刷费26,646.30元、手续费1,379.00元、水费6,719.50元、电费20,978.28元、邮电费83,885.87元、差旅费193,511.00元、维修费29,610.00元、租赁费450.00元、会议费37,393.00元、培训费198,917.50元、公务接待费51,513.00元、劳务费317,883.88元、工会经费75,155.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83.53元、其他交通费用167,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136,984,718.80元,其中,流动资产135,971,112.27元,固定资产1,013,606.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80,215.3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309,138.91元,固定资产减少171,076.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6,984,718.8

135,971,112.27

1,013,606.53

215600.76

466550.85


331454.9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21,6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21,6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