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0-10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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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6001000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包括35所法人学校、4个股所级事业机构、教育体育局机关。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内设10个机构。分别是: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向德育要效益,向改革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向智慧要效益,向学习要效益,教育投入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发展深入推进,教育质量及办学品质不断提升,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向好、向前”的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1. 学校党建实现高质量。始终坚持“立足教学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持续推进中小学校“五强五好”党组织和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不断完善“三加三联”校地联盟机制,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 实现教育扶贫高质量。紧紧围绕精准脱贫“义务教育有保障”和义务教育阶段“该入学的一个不减少、已入学的一个不流失”的目标,全面落实教育扶贫的各项工作。
3. 实现学校建设高质量。坚持以建一校,成一校,达标一校为原则,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4. 实现教育教学高质量。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发力点,始终立足教育工作的中心和本质,凝聚多方力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 实现队伍建设高质量。一是增量,二是提质,三是修德。
6. 实现教育治理高质量。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总蓝图,完善学校基本安全保障设施,推行平安校园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打造平安校园、肃清教体系统黑恶之风。在全县学校(园)食堂推行“六T”食堂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目前完成146所学校“六T”食堂标准化建设,覆盖率89.02%;完成35所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聘请法治副校长35名。
7. 实现体育发展高水平。投资100万元的田园镇滨河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投资600万元的县城足球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5个。分别是: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云南省昌宁第一中学、云南省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小、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小学、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昌宁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昌宁县翁堵初级中学、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湾甸民族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昌宁县柯街中学、昌宁县更戛初级中学、昌宁县勐统中学、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8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3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0人,主要是特岗教师。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75,779,12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678,577.48元,占总收入的96.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100,547.20元,占总收入的3.2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8,271,309.84元,下降6.67%,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建设上级拨款减少;二是学生减少,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30,204,926.64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25,083.38元,占总支出的84.04%;项目支出100,579,843.26元,占总支出的15.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508,221.56元,下降5.19%,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建设上级拨款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二是学生减少,事业收入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三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各类资金未按进度支出;四是2019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少;五是教师减少工资减少,临聘教师数量减少工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625,083.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16,559.85元,下降2.63%,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减少,事业收入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二是公用经费未按支出进度支付使用,高中的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资金、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未支付,中职免学费资金和助学金未完全使用和支付,部分学校工程未竣工验收付款、部分项目、设备采购款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79,843.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91,661.71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建设上级拨款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二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各类项目资金未按进度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48,676.00元,维修维护费347,198.00元,会议费60,000.00元,培训费479,012.30元,专用材料费160,559.70元,劳务费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490.10元,生活补助15,020,521.36元,助学金33,267,633.35元,奖励金120,00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基本建设)2,727,272.75元,房屋建筑物构建43,065,101.70元,办公设备购置3,026,6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030,758.00元,基础设施建设120,000.00元。项目开展情况: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涉及民生资金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公示,并及时发放;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付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234,034.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5%。与上年对比减少48,049,741.43元,下降6.85%,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减少,事业收入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二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各类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三是2019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少;四是教师减少工资减少,临聘教师数量减少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7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劳务费40,274.00元,生活补助90,45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20,667,40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8,529,36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23,061.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746,811.01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727,272.75元;资本性支出50,240,901.44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4,5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44,512.00元;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0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80,00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4,956,755.7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342,926.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91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971,37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10,158.51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0,861,219.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532.60元,支出决算为254,751.88元,完成预算的8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804.88元,完成预算的8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947.00元,完成预算的94.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次数减少;二是机关和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8,609.15元,增长1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13.85元,下降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723.00元,增长99.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决算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学校未发生列支接待费,2019年发生并列支了接待费,因此,2019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8,609.1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804.88元,占59.2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47.00元,占40.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804.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804.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4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9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检查、督查本部门及学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0,195.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781.19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组织的培训增多,培训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51,951.91元、印刷费26,646.30元、手续费1,379.00元、水费6,719.05元、电费20,978.28元、邮电费83,885.87元、差旅费193,511.00元、维修费29,610.00元、租赁费450.00元、会议费37,393.00元、培训费198,917.50元、公务接待费51,513.00元、劳务费317,883.88元、工会经费75,155.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83.53元、其他交通费用167,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841,085,641.82元,其中,流动资产241,365,511.62元,固定资产596,720,696.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99,434.0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181,106.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59,987.15元,固定资产增加24,541,065.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980,054.21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88.63平方米,账面原值2,370,7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41,085,641.82 | 241,365,511.62 | 596,720,696.16 | 660557797.48 | 1699087 | 0 | 658858710.48 | 0 | 0 | 2,999,434.04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21,6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21,6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