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1029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是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残障儿童特殊教育,使残障儿童在校受到与之相适应的特殊教育和康复理疗,全面提高残障儿童的素质,为残障儿童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开发残障儿童潜能,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残障儿童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是:一个确保,即确保校园平安 。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学校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鉴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安全工作一直摆在我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得到高度的重视。新学年,构建了以“校长、校行政值周人员、值班教师、班主任、授课教师、门卫、陪护家长、后勤工作人员、”等为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防护体系,明确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安全考核力度,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演练、安全管理等具体安全工作,确保不留安全工作露洞。
两个强化,即强化思德建设;强化精细化管理。本学年,学校把师德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努力践行“忠诚、爱心、责任、奉献”师德诺言。建设一批讲奉献、讲和谐、讲团结的师德品牌队伍。在学校管理方面,首先完善教师考核方案,其次是严格财务管理。
三个突破:一是校本课程上有新的突破。对实用性的校本课程进行探索。对原有的校本教材进行分析,加以改进。二是课题研究有新的突破。全面完成康复实验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在课题研究方面零的突破。三是办学特色有新的突破。通过多方寻求和考察,制作出具有昌宁地方特色的手工作品的;探索学生个别化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5,298,74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8,748.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3,652.86元,主要原因:工资调增、职称变动以及新增教师导致特殊学校教育资金增加735,205.0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447.8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支出合计3,828,836.19元。其中:基本支出3,767,658.49元,占总支出的98.40%;项目支出61,177.70元,占总支出的1.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66,411.85元,主要原因:2017年支付了家政情景室、多感官教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费等1,300,000.00元项目款,2018年无此类项目款支出,导致特殊学校教育资金减少1,194,859.69元;工资调增、职称变动以及新增人员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447.8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7,658.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285.45元,主要原因:特殊学校教育经费增加160,837.6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447.8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177.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5,697.30元,主要原因:2017年用项目款支付家政情景室、多感官教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费等1,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8,83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66,411.85元,主要原因:2017年支付了家政情景室、多感官教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费等1,300,000.00元项目款,2018年无此类项目款支出,导致特殊学校教育资金减少1,194,859.69元;工资调增、职称变动以及新增教师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447.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426,55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2,027.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061.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357.7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73,389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2,28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96,729.08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55.3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资产总额20,134,666.88元,其中,流动资产2,224,537.43元,固定资产17,910,129.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78,229.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69,33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75,97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134,666.88 | 2,224,537.43 | 17,910,129.45 | 13,528,523.38 | 0 | 0 | 4,381,606.0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