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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19-1029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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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是在县教育体育局、卡斯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事业单位。它的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二是对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对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加强教师培训,教师教育思想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2. 采取多种形式资助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学校及时发放上级部门下拨的各种补助资金。

3. 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修制度,稳步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2018年度收入合计4,696,01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6,017.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696,017.94元比上年4,124,517.00元增加571,500.94元,增长13.86%。

主要原因分析:教师初级进中级人数增多导致教师工资增加,新增奖励性绩效工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2018年度支出合计4,689,926.94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887.94元,占总支出的91.13%;项目支出416,039.00元,占总支出的8.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总支出4,689,926.94元比上年的4,125,268.53元增加564,658.41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49,41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834.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5,39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86,235.37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增加828.00元、特殊教育增加777.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431.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73,887.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2,018.21元,增长30.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03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7.00元,减少10.93%,主要原因分析学生人数由368减少到332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度收到寄宿生补助416,039.00元,发放416,039.00元,已经实现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9,926.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4,658.41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4,270,18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82%;基本工资:970,800.00元、津贴补贴:798,103.00元、奖金:604,000.00元、绩效工资:515,81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5,336.00元、办公费:136,849.48元、印刷费:17,115.30元、手续费:210.00元、电费:17,985.62元、邮电费72,044.00元、差旅费45,449.00元、维修费35,000.00元、会议费:28,838.00元、培训费:13,557.00元、专用材料:1,972.30元、劳务费:212,940.00元、工会经费:42,574.8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40.00元、生活补助1,248.00元、助学金:413,645.00元、奖励金: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0.00元;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9,74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413,842.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5,901.68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82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20.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资产总额8,743,344.88元,其中,流动资产247,240.76元,固定资产8,496,104.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0,465.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2,494.12元,固定资产增加4,662,959.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9,88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743,344.88

247,240.76

8,496,104.12

7,735,210.02

760,894.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