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102801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是县教育体育局、柯街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事业单位。它的工作范围是对昌宁县柯街镇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与具体实施。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二是对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对学校的电教化教学、现代化技术信息。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重视学习,革新观念,提升理念。重视和加强教师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2. 重视研讨,改革方式,推进课改。重视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每次教研活动各位教师,畅谈各自的教学设想;教研活动前,组织青年教师说课,骨干教师点评,让每位教师都能得到锻炼的机会。
3. 强化管理,落实措施,提高实效。一是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我们按照上级规定,主要在“有效”上下功夫,在“研”字上求发展,真正使教研活动经常化、专题化和系列化。二是认真抓好每月过程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积极做好后进生帮教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372,023.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9,729.52元,占总收入的96.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12,294.00元,占总收入的3.9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934,249.53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分析:调资后,补发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005,927.5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82,876.50元,占总支出的95.12%;项目支出1,123,051.00元,占总支出的4.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62,350.93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分析调资后,补发人员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82,876.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29,519.93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分析调资后,补发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3,05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831.00元,增长42.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项目款用于学校建设,工程尚未结束,该款项将于2019年继续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助学金,文件依据为《昌财教〔2018〕19号昌宁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以及《昌财教〔2018〕81号昌宁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项目金额收663,000.00元,支663,500.00元,不足500.00元暂由公用经费垫支。《昌财教〔2018〕75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基础教育补助经费》是财政拨付松林完小建设项目款500,000.00元,支出333,415.00元。《昌财教〔2017〕91号关于下达2017年国培计划专项资金》以及《昌财教〔2018〕08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教师国培计划专项资金》是名师工作坊项目款已支出55,576.00元。《昌财教〔22017〕45号关于下达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特殊教育专项款100,000.00,已支出41,060.00元。《昌财综〔2018〕08号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青少年宫运转资金》少年宫运营专项款30,000.00元,已支出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4,042.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7%。与上年对比增加2,238,185.55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分析调资后,补发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5. 教育(类)支出20,176,27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支出19,864,558.16元、特殊教育支出148,751.40元,教育管理事务162,960.60元。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7,77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8,912.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859.52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校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源开支、缩减三公经费,本年度接待费全额由事业收入列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55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50.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源开支、缩减三公经费,本年度接待费全额由事业收入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资产总额15,800,338.06元,其中,流动资产2,166,689.93元,固定资产13,633,64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7,707.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24,410.24元,固定资产减少353,297.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400.91平方米,账面原值9,961,65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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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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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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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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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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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800,338.06 |
2,166,689.93. |
13,633,648.13 |
9,961,650.00 |
0 |
0 |
3,671,998.1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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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5)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1-5)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1-5)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