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1028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是县教育体育局、耈街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事业单位。工作范围是对耈街乡8所完全小学和4所幼儿园的管理。主要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全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二是对各村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对各村校的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安全方面。2018年全体教师树立了“安全无小事,安全是生命”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完成了8所村完小保健室建设,师生安全更加有保障。
2. 教研方面。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全乡小学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优生培养工作初见成效,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学校教研活动及校部研修活动正常开展,基地教研活动稳步推进,教师培训工作次数增多、力度增大,学校教学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3. 建设方面。一是抓住“十三五”发展机遇,新建中心完小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940平方米;二是新建成技校用房90平方米,完成零星修缮项目9个;三是采购录播室、会议桌凳、文化专栏、食堂设备等。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18,229,383.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0,798.48元,占总收入的93.3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218,585.00元,占总收入的6.6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6,260,386.52元,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968,996.96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提高了教师基础工资、学校新招4名教师、增加了幼儿园公用经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10,798.48元,比上年的16,230,386.52元增加4.81%;事业收入1,218,585.00元,比上年增加100%,原因是去年非税收入纳入财政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比上年30,000.00元减少100%,原因是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10,465.92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0,465.92元,占总支出的91.7%;项目支出1,520,000元,占总支出的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我校总体支出16,828,669.30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481,796.6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9,796.6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832,449.8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67,346.74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18,000.00元,主要原因是寄宿生生活补助减少118,000.00元、学前困难儿童补助减少70,000.00元、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00,000.00元、彩票公益金减少2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90,465.9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97%。与2017年基本支出14,790,669.3元对比,增加1,999,796.62元,主要原是增加人员经费1,832,449.8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67,346.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小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0,000.00元。与上年2,038,000.00元对比减少518,000.00元,主要原因是寄宿生生活补助减少118,000元、学前困难儿童补助减少70,000元、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00,000元、彩票公益金减少230,000元。2018年发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520,000.00元,2018年春季发放780,000.00元,2018年秋季发放740,000.00元,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并进行公示,按学期留存材料备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1,880.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98,669.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3,211.6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提高了教师工资,增加了幼儿园公用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15,403,09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元11,103,48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554.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392.52元元,资本性支出236,66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520,000.00元。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8,7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2,501.12元、职业年金缴费196,288.48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各类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各类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校检查安全、基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校资产总额34,300,503.45元,其中,流动资产3,093,614.28元,固定资产31,206,889.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总资产32,908,205.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2,298.15元(2018年固定资产新增房屋、设备等),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1,0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平方米,账面原值34,1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182,5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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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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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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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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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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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4,300,503.45 |
3,093,614.28 |
31,206,889.17 |
27,942,506.76 |
0 |
0 |
3,264,382.4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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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