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1028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是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单位。它的工作范围是柯街华侨社区。它的主要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全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二是对全校教职工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对全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努力实现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并提升各项工作指标;
2.组织制定和实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3.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学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23,69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6,196.54元,占总收入的94.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7,500.00元,占总收入的6.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5,400.74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收入,教职工人数增加,相应费用预算增加,以及学校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589,520.15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920.15元,占总支出的99.75%;项目支出6,600.00元,占总支出的0.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4,117.39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2,920.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567.39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0.00元,减少34.33%,主要原因是无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扩面补助资金,仅有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8年我校共有44人符合发放条件,按150.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进行发放共计6,600.00元,发放过程:
1.提出申请。
2.审查上报。学校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向教育体育局上报享受补助的学生人数。
3.核定人员。
4.公示。根据教育体育局核定的人员数,确定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名单,并在学校公告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补助金额等内容。
5.造册发放。发放花名册和打卡花名册由学生家长签字,发放时由学校组织,专人发放。
6.资料归档。汇总表、拨款单、公示名册、发放花名册等资料已装订成册,并交由专人保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6,94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1%。与上年对比增加81,537.40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2,185,32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11,2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6%,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42,200.00元;津贴补贴支出465,582.00元;奖金支出317,500.00元;绩效工资支出312,10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8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8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4%,其中:办公费支出37,916.00元;印刷费支出15,964.10元;手续费支出91.00元;水费支出5,657.00元;电费支出4,362.59元;邮电费支出19,949.95元;物业管理费支出8,970.00元;差旅费支出1,325.00元;会议费支出14,095.00元;培训费支出2,380.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4,883.00元;劳务费支出116,310.00元;工会经费24,678.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其中:生活补助支出:4,260.00元;助学金支出6,600.00元;奖励金支出60.00元;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61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610.7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1. 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资产总额5,944,712.68元,其中,流动资产796,951.68元,固定资产5,147,7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2,330.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16,5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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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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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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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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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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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944,712.68 |
796,951.68 |
5,147,761.00 |
4,926,860.00 |
220,9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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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