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1028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承担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各村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负责全镇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团队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5.指导、监督、检查各村小学的安全工作。
6.指导各村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协调招生工作,指导学生学籍管理。
7.指导各村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新课程实验,指导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教育信息和统计工作。
8.指导全镇教师和教育行政班子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水平。
9.承办上级部门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党建工作
(1)开展党建专题研究工作。党总支和第一、第二党支部每年开展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
(2)开展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4)抓实“三会一课”制度。
(5)组织党员教师积极参加“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活动。
(6)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2.德育工作
(1)思想道德教育。以课堂教学为德育工作主阵地,把《弟子规》、《三字经》列入校本课程,在3至6年级学生中开展传统美德教育。
(2)养成教育。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把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纳入“雏鹰行动”和“流动红旗评比”等活动中来,使学生在活动中养成良好习惯。
(3)专题教育。充分发挥少先队的作用,利用团队活动,对师生开展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
(4)主题班会活动。一是科学确定班会主题,做到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能够引起学生共鸣,有利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二是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寓教于乐,对学生开展感恩、爱心、诚信、心理健康等教育,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三是要创新形式,采用演讲、作文竞赛、文艺节目表演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主题班会的水平。
(5)节日庆祝活动。坚持在“元旦”、“五一”、“六一”、“国庆”等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文艺晚会、歌咏比赛、诗歌朗诵、学校传统节目演出、体育活动等,使学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革命理想信念教育。
3.财务工作
2018年度将继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学校公用经费,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每一分钱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学校工作能正常运转。学校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热忱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具体要求将严格按照《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至2019学年财务管理制度》来执行。重点培训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后勤账务电算化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
4. 教研工作
(1)加强教师培训。9月份组织新教师跟岗培训;10月份组织急需提升课堂教学技能的教师分批到中心完小按照《培训方案》参加培训;11月份中心完小安排近两年调入和新分配到我
镇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工作汇报。
(2)规范教研活动。各村完小和教研组上报的教研活动计划必须附有切实可行的时间安排表,并报教科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创新教学案模式。各学校根据“有效教学案样式”,结合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及教师个人在教学中的教学心得,开展“有效课堂教学模式”校本化、个性化探索与创建活动。
(4)落实教师“五个一”。将教师“五个一”纳入教师月过程考核和年末绩效考核。
(5)切实开展校本研训。各学校要找准制约教学质量提升的瓶颈,列出问题清单,以查找问题为出发点、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训。做到保障时间,讲求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00人),事业人员1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收入合计25,708,89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00,544.34元,占总收入的95.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08,350.00元,占总收入的4.3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3,309,009.8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二是在职教师人数比上年增加9人;三是学生人数增加,县级配套、义务教育经费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支出合计25,994,118.85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5,216.85元,占总支出的94.93%;项目支出1,318,902.00元,占总支出的5.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增加3,095,809.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二是在职教师人数比上年增加9人;三是本年教师培训次数增加,校建修缮项目增加,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24,675,216.85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基本支出增加3,123,407.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二是在职教师人数比上年增加9人;三是本年教师培训次数增加,校建修缮项目增加,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8,902.00元。与上年对比,本年项目支出减少27,598.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础教育补助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是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4,300.00元,用于配套兰山村完全小学教育设备;二是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专项资金1,244,000.00元,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三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40,602.00元,用于开展学校少年宫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45,166.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8%。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增加2,351,779.5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教师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二是在职教师人数比上年增加9人;三是本年教师培训次数增加,校建修缮项目增加,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255129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8333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为6,125,787元,津贴补贴支出为4,393,336.00元,奖金支出为2,945,000.00元,绩效工资支出2,908,25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为1,56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056349.25元,其中办公费支出为555,187.65元,印刷费支出为172,150.25元,手续费支出为208.80元,水费支出为24,006.00元电费,电费支出为73,412.58元,邮电费支出为200,084.87元,差旅费支出为12,605.00元,维修(护)费支出为531,533.26元,会议费支出为5,899.00元,培训费支出为105,301.5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为396,994.00元,劳务费支出为1,761,5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为217,466.34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778.00元,用于资本性支出296,818.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3,87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93,871.6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为2,229,940.40,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63,931.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部门资产总额21232519.78元,其中,流动资产1868017.78元,固定资产1936450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64502.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635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03项,账面原值96532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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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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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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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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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364502 |
1868017.78 |
19364502 |
17538880 |
0 |
0 |
1858922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